2025年5月,某甲在一家网络店铺花6399元买了4盒进口XXX产品。收货后,某甲以产品无中文标签、涉嫌非法添加、未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为由,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剩余货款1599元,还索要10倍惩罚性赔偿63990元。这商家只是个个体工商户,卖的是进口代购商品,某甲购买前其实已知悉商品情况,而且双方还就3盒商品达成了退货退款协议,可就这十倍赔偿谈不拢,这才闹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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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这一系列操作,看起来是有理有据要狠狠敲商家一笔。商家这下可慌了神,这要是真赔了十倍赔偿,自己这小本生意可就亏大了。而且某甲这种行为,怎么看都有点像职业打假人“碰瓷式维权”,商家心里憋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在这紧要关头,商家委托了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的黄昊镔律师。黄昊镔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没有丝毫懈怠,第一时间开始梳理案件脉络。他仔细核实涉案商品采购来源、销售流程以及双方沟通记录,还深入研究了NMN成分相关监管规定和司法实践。
经过一番研究,黄律师制定了“抗辩原告非合法消费者、明确被告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代理策略。庭审中,黄律师详细阐述代理意见,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是通过香港正规渠道代购涉案商品,并且在销售前就明确告知了某甲商品的代购属性以及两地标准差异。同时,黄律师重点指出某甲存在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的情形,说明他的购买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费,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碰瓷式维权”,不应全额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黄昊镔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销售商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某甲明知商品情况仍购买且超出合理消费需求,只判令被告退还剩余货款1599元,驳回了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下,成功为被告减免了近6万元的惩罚性赔偿,大大降低了被告的经济损失。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一定要保留好商品采购凭证、与消费者的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这样在遇到纠纷时才能有底气。
第二,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能以牟利为目的进行“碰瓷式维权”,否则可能得不到法律支持。
第三,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在这个案子里,黄昊镔律师凭借精准的研判和专业的辩护,抓住了原告购买目的并非合理消费这一关键要点,为商家减免了巨额赔偿。他在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用专业能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我们普通人处理类似法律纠纷提供了很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