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被三名自称“同父异母弟妹”起诉,很多人想知道谁能胜,而且因为这案子又引发了私生子是否应该有继承权,或者是否应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继承权的讨论,分析一下。
按现行法律判断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问题其实并不复杂。按《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同等的继承权。但这并不代表宗馥莉的三个同父异母的弟妹就真有权继承遗产。因为法定继承的前提是没有遗嘱,如果存在有效遗嘱,应该按遗嘱处理遗产。
有报道说有遗嘱明确所有遗产由宗馥莉继承,而且宗庆后已去世一年多了,这三人宗馥莉已接手控制公司后,现在是针对一个21亿美元的信托基金的权益起诉。如果报道属实,这就不是用一般继承规则判断了,而是要看信托的文件的规则。但关于这个信托的设立和相关文件的细节,目前外人无从了解,比如这个信托到底是宗庆后个人提供资金由个人设立的,还是通过公司提供资金设立的?如果是后者问题就更复杂了。这些都不了解,又怎么判断呢?现在看到的消息,要么就是瞎猜,要么是某一方故意放出来消息,这案子的胜负,大家还是等法院审理的消息吧。
但这案子也确实引发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讨论,说明一下,法律上只有“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没有“私生子”的说法。非婚生子女既包括两个人在都没结婚情况下生育的子女,也包括双方或一方婚姻期间,婚外与他人生育子女。前者并没损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后者属于出轨本身是违反婚姻法的,只是目前的法律认为不管怎么说子女并没有错,应与婚生子女有一样权利。
其实这不是《民法典》新设定的规则,此前早就如此,但近年争议确实越来越大,很多人认为婚姻期间与他人生育的私生子不该有继承权,至少不该有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我在网上做了投票,针对婚姻期间与他人生育的子女继承权问题,有约43%的人认为应该“没有任何继承权,也不该得到任何财产”,约39%的人认为应该“没有继承权,但未成年的该留有必要生活费用”,约7%的人认为应该“有继承权,但应比婚生子女继承份额低”,只有10%的人认为应该“有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继承权”。
所以,90%的人不支持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完全同等的继承权。虽然这个投票不是广泛征集民意形成的不具备权威性,但可以作参考,随着人们持有的财产的增多,和越来越多曝光的出轨生育子女的情况,也许确实到了应该考虑一下是不是调整一下立法规则的时候了。出轨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子女确实没有错,亲生父母的抚养义务也不能免除,但法定继承权与婚生子女完全一样公平合理吗?大家怎么看?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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