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邯山综执罚决字GH﹝2025﹞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邯郸宣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智慧城玉兰苑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擅自为397户业主,在楼房北侧外墙设备平台上改建安装铝合金材质窗框,合计821.5平方米。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 罚款

处罚内容 : 对邯郸宣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设备平台改造工程造价百分之五,即人民币26717.02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 2.671702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03

处罚机关 : 邯郸市邯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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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信用邯郸,爱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