翅果油树作为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植物,蕴含着丰富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还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和社会价值。随意砍伐不仅会导致翅果油树的生长数量减少,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近期,在翼城县南梁镇发生了一起砍伐翅果油树枝案件,翼城法院联合翼城县公安局依法对行为人进行了训诫。
崔某某在未获得许可和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了位于翼城县南梁镇二曲村的三枝千年野生翅果油树枝,造成翅果油树生长受损。翅果油树管护人发现崔某某擅自砍伐翅果油树枝的情况后,第一时间与翼城县人民法院和翼城县公安局两部门取得联系,并提供线索。后翼城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立即与翼城县公安局、翅果油树管护人沟通联系,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经了解,崔某某系翼城县南梁镇南岭村村民,翼城法院城南法庭负责人丁雪红带领环资审判团队和翼城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长许东红一同前往南岭村委会,在南岭村委会对崔某某进行了训诫。在训诫的同时,丁雪红法官向崔某某认真科普了翅果油树是我国特有树种,属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植物,翅果油树中蕴含着丰富的营养价值,不仅具有生态价值,还有科研和经济价值;公安局许东红大队长向崔某某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讲述实际案例释法明理,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经过此次训诫及普法教育,崔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在法院、公安局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亲笔写下了保证书,表明今后不会再砍伐翅果油树枝,并愿意积极参与到引导社会公众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工作中,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目前,部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认知程度较低,乱砍滥伐、破坏古树名木的案件时有发生。翼城法院今后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向群众普及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种类、特征等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保法律意识,推动每个人成为野生植物保护的引导者和参与者。
来源:翼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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