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人因为生活不如意,放火烧身,导致大量山林被烧毁!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其徒刑十一年!网友炸锅,有网友说,叛的好,自己活的失败,干嘛拿青山绿水出气!也有网友说,如果他有万元退休金,打死也不会有干这事!
公诉机关指控,在2025年3月,被告人杨光林因为生活里的一些琐碎小事,心里憋了一肚子气,在惠水县好花红镇附近的山林里,故意实施了放火行为。
这场大火熊熊燃烧,大量山林被无情地烧毁,原本郁郁葱葱的山林变得满目疮痍,生态环境遭受了巨大的破坏。公诉机关认为,杨光林的行为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杨光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他犯罪的事实、性质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也考虑到他具有坦白情节,而且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等特殊情况,最终以放火罪判处杨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拿一万块的老人游山,拿一百块的老人烧山!坐牢还有口热饭吃。想起一个故事:监狱里有个偏远山区的人服刑,由于家里穷,老母亲攒了好几年的钱来探监。看完监狱里的条件后和儿子说:你要好好表现,别让人把你撵出去了……
也有网友说,老人在家里没吃,没喝,没人养老,这一下什么都有了。只能说明这养老的事情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了,这么大年龄的人,已经到了无人可养的地步了。活也干不动了,钱也挣不到了,生病住院无钱治疗。这样下去,这样的事件只会多不会少。
还有网友态度坚决地说道,有人说理解老人的行为,这简直是大错特错!今天他敢烧山林,明天就敢烧小区!如果每个人在生活不如意的时候都采取这种极端行为,那我们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安全可言?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绝不能被轻易践踏!
法律的判决是冰冷且公正的——破坏山林,危害公共安全,必须受到惩罚,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在这冰冷的判决背后,我们应该思考的是一个75岁老人走投无路的绝望。他为什么要烧山?
杨光林的十一年牢狱之灾,或许能震慑后来者,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老人、低收入老人的养老困境,不把“老有所依”从口号变成实打实的兜底保障,那么这把火,烧毁的可能不仅仅是山林,更是社会的安全感和人心的温度。
这十一年,是给老人的惩罚,更应该是给我们整个社会敲响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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