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辖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和有关单位可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437128381@qq.com,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请附上姓名及联系方式,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
附件:
1.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中心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示意图
南充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入城
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的管理,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对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措施作如下调整:
二、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货车禁止入城。
三、蓝牌汽油货车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时段(7:30-9:30、17:30-19:30)限行,其他时间段允许通行。
四、黄牌货车、柴油货车、拖拉机、农用低速载货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专项作业车采取以下限行管理措施:
(一)一般限行区域及时间
顺庆城区:华荣路(不含)-荆英路(不含)以南,潆华中路-华府路-智达路-师大路-环峰路-桂花路以东的所有街道(环都大道除外);
高坪城区:物流大道(不含)-林海北路(不含)-东顺路二段(不含)-兴安路(不含)-兴汉路(不含)-永丰路三段(不含)-永丰路二段(不含)-永盛路(不含)-鹤鸣路南段(不含)-安贞路(不含)-东湖路四段(不含)-莲州路(不含)以西的所有街道;
嘉陵城区:春江路(不含)-燕京大道(不含)以北,白燕大道(不含)以东的所有街道。
限行时段:每日7:00-22:00
(二)核心限行区域及时间
顺庆区:滨江北路三段、临江大道环都路口至荆英路口段、府荆南路一段、清风北路、清源北路、万年东路、万年西路、三元路、茂源北路、文渊街;北湖路、育英路、文化路、涪江路、模范街、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莲池路、西河中路、西河北路、和平东路、和平西路、铁荣路;清泉坝片区所有街道。
高坪区:鹤鸣东路、梨树街、梨树横街。
嘉陵区:嘉兴路、长城中路、都尉路一段、耀目路二段。
限行时段:每日6:00-24:00
五、对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货运车辆以及城市公共服务部门(包括市政、园林、环卫、邮政等部门)的作业车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入城备案。备案管理细则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另行制定,并负责实施和解释。
六、凡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和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安交警部门可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或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需要,对限行车型、区域、时段适时作出调整并对外公告。
八、本通告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2:
编 辑:江贞蓓
审 核:刘 柳
审 定:张文敏
来 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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