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寇在中国犯下了滔天罪行,各个十恶不赦、死有余辜。但为了促进世界和平事业的发展,为了发展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只能从宽处理战争罪犯。1956年,特别军事法庭诞生,用于执行对在押的1000多名日本战争罪犯的审判。
该法庭是由两个法庭组成,庭长是贾潜。他负责露面审判,而全程参与指挥的,却不在第一线的,是开国中将钟汉华。凡是出面露头的事,钟汉华总不愿参加,自称是不善言辞,但总的事情,大到审判程序的安排,小到参与人员的言谈举止,钟汉华都有具体要求。
钟汉华早在1955年3月,就被任命为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院长是陈奇涵。钟汉华初来乍到,陈奇涵就找他谈话:“近年,我身体不大好,不能坚持日常工作,主持法院的日常工作的事,就交给你了。”此后,钟汉华在该单位工作了长达6年时间。
同年授衔时,陈奇涵是唯一的一位军法上将军衔,钟汉华是唯一的一位军法中将。军法军衔与其他军种和兵种的不一样,是白牌。
1956年12月,高克林副院长建议,中国不能有两个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把军事的,改称“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就这样,陈奇涵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钟汉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庭长。
钟汉华在任上,驳回了很多死刑。钟汉华说,战争年代,枪决强奸犯,那是战争年代所使用的必要手段,在和平、法律健全的时期,不宜用非常时期非常手段,主张不杀,不判重刑,酌情能保留军籍的,也不宜一律开除。
有这么一桩案子。有个领导的秘书,调到北京工作时没有带爱人。他爱人来京看望时,夫妻发生争吵,不久有人报案,说这个秘书的爱人到颐和园跳湖死了。
秘书单位的法院定案是,秘书杀了妻子,建议死刑。情况上报到钟汉华这里,他马上派调查组去调查取证。结果并非是秘书杀妻,而是两人感情不和,妻子一时想不开选择了跳湖,是自杀。
在钟汉华的主持下,男方被无罪释放了。类似这种驳回死刑的案例很多,他一贯主张“力争不杀人,或者少杀人,一时弄不清,有争议的案子,先把人的命留下来,再弄清问题。”
在判决日本战犯前,高克林副院长向钟汉华传话:“要克服民族感情的障碍……从宽审判要落到实处。”当时,一部分参与执法的同志,很难接受这个现实,一些同志明确表示,拒绝参加这种审判。钟汉华夹在中间,只能硬着头皮做执法同志们的思想工作。不能怪底下人“不干活”,不少人都认为,我国对日本战犯太宽大了。
1956年6月,沈阳共审判了30名日寇战犯。这些人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中国人的鲜血。这里只讲述两个日寇战犯的罪行。
一、铃木启久。从1941年2月至1944年10月,铃木启久从联队长一直升任为师团长。他的指挥部设立在河北,他曾亲自下令,制造了6起集体屠杀河北老百姓的大血案。
其中,铃木启久的队伍光在潘家戴庄一次就屠杀了1280多人。开庭时,村里活着的农民周树恩出面作证,他一家12口,被杀了6口。他被日寇用刺刀刺了数刀,大难不死捡回一条命。在这些证据面前,铃木启久跪地磕头求饶。
二、藤田茂。1939年4月,藤田茂担任联队长时,在山西的上段村,屠杀老百姓180多人。开庭时,村民张葡萄出庭作证。她一家5口全部被藤田指挥的兵,用刺刀刺死刺伤后,丢在了一口枯井里。
藤田茂带队离开后,乡亲们返回村子,把人从井中捞起。张葡萄侥幸存活,却也落下了终身残疾。张葡萄在控诉时,满眼悲伤、憎恨。她愤怒到极点时,一度想奔过桌子一边来抓藤田茂。
其实,藤田茂的罪行还有很多。比如,他曾亲自指挥手下用中国人作“活靶”,对士兵进行“试胆训练”;还强迫老百姓踩雷,作“地雷威力”的试验。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藤田茂和铃木启久一样,供认不讳。
钟汉华受命对这些战犯进行审判时,他一开始也是无法理解上级要求宽容审判战犯的指令。但他的脑海中,时不时地会想起小林静夫同志。此人就是从一个没人性的法西斯军人,转变成和八路军并肩作战的革命同志,最后牺牲在了冀南抗日前线。
钟汉华认为,中央作出采取宽大处理日本战犯的决策,比杀几个鬼子的头,所起到的作用要大得多。
藤田茂返回日本后,担任日本侵华军生还者协会会长,积极从事反省悔过,促进日中友好的工作。他还多次来到中国访问、谢罪,并且还受过毛主席的亲切接见。
钟汉华在审理日本战犯的过程中,并未露面,但他全程指导了工作,很好的完成了中央交给他的任务。钟汉华临终前,提及此事后,依旧坚持说:“做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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