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即便也是中央层面的通报,但和此前通报违规吃喝典型问题不同的是,并未引发舆论的热切响应。即便有一定的响应,也主要在集中在通报的第一起有关“形象工程”的问题。

像是通报的第二起事关基层干部贴身利益的典型问题,除了基层干部,鲜少有人关注,更鲜少有声音议论。这就说明,最起码在舆论上,在广大群众和上级和领导的心目中,基层干部的处境和感受并不重要,除了自己以外并不被重视。

这会导致什么结果呢?那就是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反反复复、常抓常有。因为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也就是当官僚利益与基层干部利益冲突时,当群众利益与基层干部利益冲突时,被牺牲的都基本上是利益更轻的后者即基层干部的利益。

具体来说,第二起典型问题是黑龙江绥化市一些考核隐形变异、指标繁杂,加重基层负担问题。通报列了两件事,一个是实指,指名道姓,篇幅较长,可见性质恶劣程度。从内容看,确实很恶劣。

一方面,顶风作案。据通报,绥化市在中央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部署开展精简优化基层考核工作后,绥化市公安局仍以“战况统计”为名,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变相开展考核。

在三令五申下铤而走险,起码说明三点问题,一个是对有关精神和要求感知不深不透,一个是管理能力和水平不高,再一个是权欲极强、官僚主义倾向严重。

可以说,有的地方有的单位被中央要求精简优化考核后,由于此前长期形成的路径依赖和思维惯性,忽然不会“领导”了,忽然手足无措、对基层的管理没了抓手了,忽然有了权力被限制的不适感,于是倒行逆施。

另一方面,老调重弹。据通报,考核体系庞大繁杂,市公安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均对县级公安机关开展考核,共制定几十个考核细则,其中一些考核指标不够合理精准。频繁开展排名通报,市公安局每月对月度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正式印发。

那么,基层呢?为完成考核任务,基层公安机关需要报送工作台账、会议照片、宣传稿件、手机截图等大量佐证材料,负担较重。

上述种种,正是穿旧鞋走老路。很难想象,都2025年了,怎么还有地方还有单位一意孤行呢?太讽刺了!这说明问题很严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远不够高,甚至党性修养远不到位,说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都不为过。

通报的另外一件事是,还有的县在综合考核中将违规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纳入指标体系,有的镇村为迎考需准备大量台账资料,加重了基层负担。这两件事本质上是一丘之貉。

想必印发考核要求时,基层也是怨气冲天,但是有意见只能保留只能自己消化。本以为中央都有要求了,终于可以解放了,谁承想,正欢喜雀跃时,上级又动起了歪心思,干起了离谱的事,下达了荒唐的指标。

想必基层已然苦不堪言,实在撑不住了,只有赌上自己的前途命运,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冒险向上级的上级或中央反映问题。

所以,话说起来,要不是基层干部冲冠一怒,要不是上级的上级或中央铁骨铮铮、刚正不阿或为抓典型,这种问题很可能不了了之。还是那句话,基层干部的利益不重要。

另外,通报的都是典型问题,要达到这个标准,除了性质恶劣以外,还要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否则被通报的地区或单位会辩解,也不能服众。

而且,这个既然上了中央层面的通报,那肯定是要问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是要被处理处分的。而问责更讲究证据的扎实性。

这就说明,类似的问题不止一地不止一个单位,而是很多地方很多单位都有,只不过性质不如这个恶劣,或者证据不如这个扎实,那就不会被通报。

不会被通报的话,问题很可能就轻拿轻放,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很可能就此“逍遥法外”,也就形成不了对在基层减负工作中大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和零容忍姿态。

也就是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类似的非典型问题,可能因此通报收敛,也可能因此依然我行我素,或者更为隐蔽更为变异,而身处其中的基层干部又得继续深受其害。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整治也不保护有机会不用的基层干部。在这个意义上,基层干部要学会“做文章”,充分利用并发挥好通报的震慑效果和示范效应,敢于反映问题;还要学会“搭便车”“扣帽子”,善于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