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大丰网红老周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一条视频称大丰一家托管班,上午9点前学生进去后,大门反锁,很多的网友问,万一里面发生特发情况,学生的安全谁来负责,还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校外补课,为什么好多学生家长举报了,教育部门不检查,杜绝补课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另根据相关法律,未经允许擅自反锁1,若学生或工作人员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反锁托管班大门,可能构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反锁门后实施危险游戏、自伤或伤害他人等行为,且造成实际损害(如财物损坏、人身伤害等),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的规定,需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 盐城第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