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刘春政
出生日期:1974年01月11日
住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丁江镇塘边村宴口自然村20-1号
身份证号码:36242219740111****
执行依据文号:(2022)赣0822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赣0822执790号
执行标的:250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悬赏内容: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给予举报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凡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成功拘留的一次性支付悬赏金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以及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曾法官
联系电话:0796-8689317
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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