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25年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费政策我来讲》专题,提醒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需避开四个易错点,小编根据该视频内容,结合最新政策,详解免税优惠的4大易错点,助您合规享红利,远离税务风险。

01免税≠免申报!不申报=违规

政策要点:即使月销售额未超10万,也需按时申报并填写免税销售额栏次。

常见误区:

  • 误以为“免税=不用申报”,长期零申报或漏报。
  • 仅申报开票收入,忽略未开票收入(如现金交易、未开票订单)。

风险提示:

  • 未申报可能被认定为“违规享受优惠”,面临补税、滞纳金甚至罚款。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仍需按实际收入申报,别把“增值税免税”当成所有税都免了!增值税是免了,那个税高怎么办呢?税务机关针对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因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依法采用合理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年开票额400万以内,综合税负在1.8%左右。具体可联系小编。

02免税销售额=全部收入!漏报即违规

政策要点:免税销售额包含所有应税行为(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等)无论是否开票。

1、已开具的普通发票收入
2、未开票收入(如现金收款、微信/支付宝转账)
3、视同销售收入(如赠送样品、员工福利)

常见误区:

  • 仅统计开票收入,漏报未开票收入(如预收款未确认)。
  • 拆分业务到不同主体,人为降低单主体销售额。

风险提示:

  • 差额征税项目(如劳务派遣)需按差额后销售额计算免税额度,而非毛收入
  • 销售不动产若单独超限,需预缴税款,但其他收入仍可免税

操作建议:

  • 建立台账,汇总所有应税收入(含未开票)。
  • 按季申报时,若某月超限但季度未超30万,仍可免税

温馨提示:更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重的问题,欢迎交流。

03专票收入不免税!开票需谨慎

政策要点: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适用免税,需全额缴税。
  • 若已开专票但未超限,需追回发票作废或红冲后才能免税。

常见误区:

  • 混淆“免税发票”与“专票”,误开专票导致整单收入需缴税。
  • 开票后未及时作废,超限后无法追回。

补救措施:

  • 专票追回或红冲后,剩余未开票收入仍可免税(前提是合计未超限)
  • 若无法追回,需按全部销售额缴税,但其他未开票收入仍可免税

04超额缴税≠仅补差额!全额计税是关键

政策要点:免税额度是“全有或全无”规则,超限后需就全部销售额缴税,而非仅超限部分。

常见误区:

  • 误以为超限后仅对超出10万/30万部分缴税。
  • 季度中某月超限,直接放弃整季免税。

案例解析:

  • 某季度销售额28万(未超30万),但其中某月销售额12万,若按季申报仍可免税;若按月申报,超限月份需缴税
  • 超限后全额缴税,但次月销售额回落不影响已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