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关镇辖区幸福院违规占房

进行腾退的通知

各位村民:

为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保障养老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关于印发兴和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违规占房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25〕19号),现就幸福院违规占房集中整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于长期(6个月以上)占房不住、老人去世后亲属继续占房且闲置或私自转租转让、一人或一户占用两套及以上住房、其他违规占房的村民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7 天内,主动与所在幸福院村委会或社区取得联系,及时将房内个人物品搬离,并归还住房钥匙。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物品搬离,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遗留物品进行搬离处理。请各位村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幸福院住房的合理使用秩序。

兴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兴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