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性遭遇危险,身为男性要不要不顾男女大防去施救,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此前,国内曾出现过某中年男性救助被卡在铁门内的女单,被指触碰对方隐私部位的事件。日本也曾经出现过马拉松女选手昏迷倒地,因为救援人员是男性,因此无法进行施救,导致女选手因错过抢救时机而成为植物人的事件。
因此,男性是否应该施救遇险女性,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倘若处理不好,就可能导致当事人的社会性死亡,甚至会有入狱之灾。
恰好,最近时代君的一位女性朋友也碰上了这样一个问题。根据她的描述,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她和一位女性朋友A因为天热,所以跑去一家游泳池游泳,A的游泳水平不是很高,所以一直在浅水区活动,后来尝试了一下去深水区,因为心中慌乱,所以呛了几口水,扑腾了几下,正好旁边游过的某男性,见状在A没有发出求救的情况下,将其托了起来,并且触碰到了A的臀部。
按照朋友的说法,其实A身高1.65米左右,在深水区只要踩一下池底,跃一下,就可以探出头来。另外游泳池也是有专业救生员的,另说A并没有真正遇险,即使真正遇险了,也会有专业救生员来施救,因此那位男性可以说是多此一举,但是考虑到对方可能确实是出于考虑,A也没有告对方性骚扰,只是上来之后白了对方一眼就回到沐浴间更衣回去了。
尽管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是A心里却一直不舒服,甚至出现了抑郁症的症状。因此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可不可以找对方赔一些精神损失费。按照A的想法,游泳池的监控视频应该不会保存太久,最多半年,如果不尽快提出起诉的话,可能就找不到证据了。
但是朋友和时代君一样,觉得这件事人家肯定是出于好意,再说过了这么久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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