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关于“惠州市鑫雅壹欣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游泳池违法经营行为的警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醒市民切勿前往该游泳池游泳、办卡。企业回应称,已主动报备,并督促房东补办相关手续,才能办理经营证件。
惠阳区文广旅体局发布警示公告
《公告》显示,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17号1层的惠州市鑫雅壹欣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内设游泳池。该游泳池自2025年1月起至今,未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属违法无证经营,相关安全条件未经审查,存在严重溺水、救生员配备不足或缺失等重大安全隐患。
惠阳区文广旅体局表示,曾多次对该场所进行检查、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目前该场所仍处于违法营业状态。相关法律程序已依法启动,后续将持续跟进查处。
该局同时作出提醒:请广大市民切勿前往该游泳池游泳,切勿办理会员卡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预付充值,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如已在该场所办理充值或长期卡等业务,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民要自觉选择持有合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游泳场所,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涉事企业回应:已主动报备、督促房东补办手续
惠州市鑫雅壹欣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回应:公司经营场地为租赁所得,因临时建筑审批手续已过期,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及有效规划许可文件,致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暂无法办理。
该负责人称,为避免场馆停业引发会员纠纷、网络负面舆情、员工失业及健身器材闲置报废,同时保障辖区居民健身需求,公司已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备,于5月22日提交《关于壹欣健身游泳场地临建到期申请过渡期经营报备函》,现等候批复;此外已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希望结合本次特殊情况采取人性化联合办理模式,并督促场地房东补办相关手续。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黎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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