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回应暴走团占道逼停救护车
暴走团 “霸道” 事件折射公共空间治理困境:当健身权遭遇生命通道
2025 年 7 月 17 日,辽宁朝阳大凌河景区内上演了一幕令人揪心的对峙场景:数十名统一着装的老年暴走团成员列队占据路中央,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被迫停滞不前。尽管车辆闪着警示灯,但暴走团成员在僵持两分钟后仍未让行,最终救护车不得不倒车腾挪空间。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全网热议,再次将 “暴走团占道” 这一城市治理难题推向舆论风口浪尖。
一、事件背后的规则冲突
从现场视频看,暴走团成员身着统一服装、手持旗帜,以整齐队列占据景区道路。而消防车和救护车虽未鸣笛,但车身警示灯闪烁,显然处于执勤状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3 条规定,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但此次事件中车辆是否执行紧急任务存在争议。发布视频的网友称车辆是 “去执勤,非紧急任务”,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明指出:“即便未鸣笛,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仍应受到礼让,这是基本的公共伦理。”
更值得关注的是景区道路的属性。大凌河景区管理单位确认事发地点为景区内道路,但未明确该路段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若道路为步行专用,消防车和救护车的进入本身可能存在程序问题;若允许车辆通行,暴走团的占道行为则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31 条 “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的规定。这种规则边界的模糊性,使得事件的是非判断陷入复杂境地。
二、暴走团的 “特权化” 生存
近年来,老年暴走团在各地频繁引发争议,其行为模式呈现出明显的 “特权化” 倾向:
- 空间侵占常态化:从人行道到机动车道,从公园步道到景区道路,暴走团凭借庞大的队伍规模,将公共空间据为 “专属领地”。此次事件中,暴走团成员在景区道路上排成多列纵队,几乎完全阻断交通,这种 “以人占路” 的行为已非偶发。
- 规则意识淡薄:部分暴走团成员将 “法不责众” 视为护身符,对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缺乏基本敬畏。有目击者称,当车辆试图通行时,暴走团成员甚至喊出 “我们先来” 的口号,这种扭曲的 “先来后到” 逻辑,暴露出公共意识的严重缺失。
- 组织化对抗倾向:许多暴走团实行 “团长负责制”,通过统一着装、固定路线强化群体认同感,形成对抗性组织形态。此次事件中,成员在僵持过程中始终保持队列整齐,显示出高度的组织性,这种 “准军事化” 管理模式,加剧了与其他群体的冲突。
三、公共空间治理的深层困境
这起事件暴露出当前城市治理中三个层面的矛盾:
- 公共资源分配失衡: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对公共空间的需求激增,但城市规划中缺乏专门的健身场地。大凌河景区作为当地主要休闲场所,日常承载着暴走、广场舞、骑行等多种活动,资源紧张导致不同群体争夺空间。社会学家王芳指出:“公共空间的供需矛盾,本质上是城市治理精细化不足的体现。”
- 执法弹性引发争议:当地派出所将事件定性为 “素养问题”,仅对暴走团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这种处理方式引发公众质疑:若普通市民阻碍车辆通行,是否也能仅以 “素养” 为由轻描淡写?法律专家强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 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可处五日以上拘留,即便车辆未执行紧急任务,其行为仍可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 条关于 “车辆、行人应各行其道” 的规定。
- 代际认知差异加剧对立:在社交媒体上,年轻网友普遍谴责暴走团 “倚老卖老”,而部分老年群体则认为 “年轻人不尊重老年人权益”。这种代际对立折射出公共空间使用中的价值冲突 —— 当健身权与通行权、生命权发生碰撞时,究竟该如何平衡?
四、破局之路:从对抗到共治
面对日益频发的暴走团占道事件,需要多方协同寻求解决方案:
- 细化空间管理规则:借鉴青岛、杭州等地经验,在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划定 “暴走专用通道”,明确活动时间(如早 6-8 点)和路线,同时设立醒目标识引导车辆绕行。大凌河景区可结合自身地形,利用滨水步道等闲置空间规划健身专区,避免与机动车道重叠。
- 强化法律刚性约束:公安部门应加强对暴走团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罚。例如,对阻碍特种车辆通行的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罚款或拘留;对长期占用机动车道的暴走团,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追究组织者责任。同时,建立 “暴走团黑名单”,将违规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 推动代际对话与协商:社区和社会组织应搭建沟通平台,促进不同年龄群体的理解与合作。例如,组织 “公共空间使用规则” 主题辩论会,让暴走团成员、车主、景区管理者等各方代表充分表达诉求,共同制定《文明健身公约》。这种协商式治理,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健身权益,又能维护公共秩序。
- 完善公共设施供给:政府应加大对城市慢行系统的投入,建设更多绿道、步道等专用健身空间。例如,在朝阳老城区改造中,可将废弃铁路线改造成健身长廊,既盘活存量资源,又满足市民需求。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空间运营,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设施利用率。
结语:当健身权遭遇生命通道
辽宁朝阳暴走团事件犹如一面棱镜,折射出城市化进程中公共空间治理的复杂性。在追求健康生活的同时,每个人都应明白:公共空间不是私人领地,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能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对于老年群体而言,健身应建立在尊重规则的基础上;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需以更精细化的治理回应多元需求;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则要在代际博弈中寻找最大公约数。唯有如此,才能让公共空间真正成为文明的载体,而非冲突的战场。
在这场关于 “路权” 的博弈中,没有真正的赢家。当消防车和救护车的警示灯照亮僵持的人群,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起简单的交通纠纷,更是一个社会在文明进阶过程中必须跨越的沟壑。解决之道,不在对抗,而在共治 —— 让健身的脚步与生命的脉动同频共振,让每一个人都能在规则的框架下自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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