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约房”作为新经济业态,满足了不少消费者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网约房”通过“互联网+”对房屋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更是深受年轻消费者的追捧,同时“网约房”大多数散布于居民小区,房东通过网上预约、不见面方式开展经营,存在实名制登记难、隐患排查难、执法取证难等治安管理风险隐患。

为解决桂林市“网约房”存在的治安管理风险隐患,桂林市公安局于2024年12月17日向社会发布了《桂林市公安局网约房治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全市网约房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

自《办法》实施半年以来,有部分房东、租客及平台在登记备案、信息核验等方面遇到实际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桂林警方现结合管理办法执行情况,集中答疑解惑,进一步推动网约房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和社区居民的安全权益。

什么是网约房?

网约房是指在桂林市行政区域内兼具出租房和旅馆业的特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接受预订,房源分散,按日或者按小时提供住宿服务的房屋以及其他场所。

网约房与旅馆、出租房主要区别是什么?

与旅馆的主要区别是住宿空间和形式的不同,旅馆证照齐全、房源集中、管理规范,有公共空间、通道,悬挂旅馆、宾馆、酒店标识,设置前台并配备安保人员等,入住人员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可以订房,在旅馆前台完成交易。网约房则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在线选房、电子支付、二维码、密码解锁或者智能门锁、拎包入住,整个过程全部在互联网实现,入住人员与经营者不见面接触。由于网约房与旅馆都是按日或者按小时提供住宿服务,两者的经营性质相同,因此在治安管理上,网约房按照旅馆业的规定,纳入特种行业实施管理。与出租房的主要区别是居住时间,订单方式的不同,出租房是租客与房东签订租赁协议,按月或者按年出租房屋给租客。网约房则是线上接受订单,按日或者按小时提供住宿服务。

经营网约房,应当遵守哪些管理规定?

(一)如实提供房源信息,保证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与实际一致;

(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治安防范设施;

(三)督促入住人员通过完成个人身份核验,确保人证相符,实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网约房治安管理系统;不得向未完成身份核验的人员提供住宿服务;网约房经营者可以自行选择符合国家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公安机关信息传输要求的传输方式实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网约房治安管理系统;

(四)提醒入住人员不得在网约房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定期检查房屋治安安全状况,对入住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配合公安机关日常检查。不得将移动性或者临时性建(构)筑物、地下空间以及违规改变房屋原规划设计,以隔断等方式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者将厨卫间、阳台、过道等改造成的居住空间作为网约房。

网约房经营者在查验、登记、传输入住人员身份信息时,应当注意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网约房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

“四实”是指:(一)实名,即入住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件登记;(二)实数,即每名入住人员均要登记;(三)实情,即人员入住地点与登记地点要一致;(四)实时,即入住和退房时,必须将登记信息传输报送。

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是指:(一)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二)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未成年人男女不得混住;成年人非未成年人监护人携异性未成年人混住,须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三)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四)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五)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网约房经营者,在哪些情形下,将会被互联网平台予以警示、提醒?

(一)未按时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的;

(二)网约房经营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到房源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备的;

(三)不如实登记、及时报送入住人员信息的;

(四)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或明知入住人员从事涉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五)违法违规经营拒不整改的。网约房经营者违法经营造成后果的,同时需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

互联网平台发布网约房信息,应当履行哪些治安管理规定?

(一)对网约房经营者提交的身份信息、地址、联系方式、房源信息、备案标识等信息,进行核验;

(二)配合公安机关查询互联网平台展示的网约房房源信息,包括房源地址、经营者信息等;

(三)配合公安机关查询网约房订单信息,包括预订人及拟入住人员信息、联系方式、预订网约房信息和入住时间等;

(四)对网约房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提醒。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

旅客在网约房入住,应当遵守哪些治安管理规定:

(一)按要求完成个人身份实时核验,确保人证相符;

(二)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网约房;

(三)禁止在网约房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旅客在入住网约房时,应当需要注意什么?

旅客通过互联网平台预订网约房后,需要与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平台实名登记核验后入住。入住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查看网约房是否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房源编码,是否为正规经营的网约房;(二)了解消防通道与入住房间的位置;(三)检查房间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有无隐藏在暗处的摄像头;(四)不得留客住宿或将预订的房间私下转让;(五)发现治安安全隐患或者他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正在经营,但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网约房,公安机关会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会对全市网约房房源持续开展全面排查、信息采集、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网约房经营者按照《办法》规定条件,完善安全设备、落实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经营。对不符合网约房经营条件且无法整改的,公安机关将引导其退出网约房市场,逐步转为出租房或其他用途。对不符合网约房经营条件且拒不停业、转型的网络预约住房,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如何在公安机关登记房源,并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

打开微信搜索下载《桂警通办》小程序APP,选择城市桂林市,在页面上方选择“桂林网办服务”点微信登录,退出后,重新进入“桂林网办服务”,在栏目上方选择治安,在栏目下方找到“网约房登记”,点击跳转至“安和居申报助手”,点击房源申报,录入地区、产权人类型、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然后再录入房源信息,包括房源区域、详细地址、标准地址、房屋权属、权属证明等信息。录入完成后,查看“用户服务协议”,无异议后,勾选同意“用户服务协议”,点击“提交”,将网约房登记数据传送至辖区派出所进行资料核验和地址核准,完成房源信息绑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资料来源:桂林警讯

值班编辑:胡雯虹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桂林生活网新媒体

戳这里,关注桂林生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