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氏女,名方舟,湖北襄樊人。母尚爱兰,善属文。方舟生七岁,母诫曰:“律令童子七岁必为文,违者吏捕之”,方舟大惧,遂伏案习字。

时识字未广,作六百言文,查典问字竟日方成,汗透重衣。逾岁成文六十,始得行云流水之妙。

九岁,辑旧作为《打开天窗》,湘省教署奇之,颁为蒙学必读。世人惊为神童,报刊竞辟专栏,未及豆蔻已著书九卷。

戊子岁,清华为降分特试。方舟展卷,主考动容。未几诏下:“录蒋生,破格减甲子分”,举国哗然。

或诘曰:“廿分已属殊恩,今削六十,岂非坏法?”方舟对曰:“此自主招生途也,未夺常科名额,何言不公?”遂入清华传道堂,习新闻之术。

时人目之若凤凰栖梧,然暗潮已伏——方氏尝自述九岁作《白字先生》云:“误‘善’字三横十载”,方舟子笑讥:“九龄童子书字十年,岂未成胎已弄墨耶?”

清华四载,方舟执笔《新周刊》,未冠而任副主编,然文章愈显,物议愈炽。

癸巳年刊《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甲午复成短篇小说集《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读者蹙眉曰:“匠气纵横,失其本真!”方舟亦自省:“每执笔如负千钧,常疑文道何存。”

丙申年,东渡扶桑。寓居江户,观浮世百态,日录所思,终成《东京一年》。其文自剖肝胆,观艺评史,若《马路杀人案思录》《梵高同居启示》诸篇,如明镜照心。尝叹:“此间岁月未易我形,惟见本来面目耳。”世人方谓蒋生蜕尽铅华,岂料惊雷骤至。

乙巳年春,有博客“抒情的森林”列证于网络:方舟《武威·腿》中“丁吉花用尽残余精力,连声惨叫,如同猪嚎”句,竟与台岛李昂《杀夫》“林市用尽残余精力,连声惨叫…以为又是猪嚎”雷同。复指其《观星者》书内鸟囚铁笼之喻,直袭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精魄。

诗人巫昂厉声责曰:“文贼之罪,岂可轻纵?若剽窃无罚,天下墨客何存!”网友裂帛相争:或云“文脉本相承,片语何须罪”,或斥“原创乃文心,寸毫不可侵”。

时方舟新作《占有》将付剞劂,书坊新经典唯喏避问,文林为之侧目。

廷尉章琦解讼曰:“文辞相类,当审三要:一观其神,若孤句偶合,犹双叶同形;二察其量,如连珠相袭,必非巧合;三辨其骨,倘肌理血脉雷同,乃见盗心。”

更言先贤智慧本属公器,若“绿肥红瘦”化易安语,“明月几时有”承太白风,此皆文髓相传,未可与梁上君子同罪。

然今人《玫瑰宴》盗沃尔科特之诗,《非城市爱情》窃余华之章,甚者童书《故宫怪兽》竟剽安房直子全豹,此诚如《文艺报》所斥:“原创尽丧,文命休矣!”

妮妮曰:蒋生七龄惊世,弱冠登坛,本具凌云之姿,然急就之章易成,星霜之砺难守。方今文苑痼疾深矣:圈层如铁幕,查重似罗网,而律法惩抄袭不过罚锾了事。昔郭生《梦里花落》判赔廿万,其书竟鬻百万;金庸讼江南,盗版《此间的少年》仍行于世——利之所在,群趋若鹜。

方舟陷争议而不置辩,亦未闻谢罪之辞,岂不闻班固赞司马迁“不虚美,不隐恶”?文心贵乎诚也!今《花城》严查重,《天涯》立黑榜,然技术仅辨形似,岂能医神枯?唯冀方舟辈记取东京清修之悟,洗砚重研,以赤诚续文章天命,则风波可化砥石矣。

盖观方舟浮沉,实映当代文苑困局。当四海屏传、万码奔腾之际,独创愈珍而守心愈艰。

太史公曰:“修辞贵立诚,岂在饰华簪?”后之览者,当以此镜照肝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