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的中庚香澜小区要成立业委会,目前投票工作已经完成,但业主们表示成立的过程让他们不满,其中多项公告未通知到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01
部分业主反映组建业委会公告不及时
业主黄女士表示,她在得知小区要组建业委会的消息后,便报名了业委会的候选人,但之后却一直没有接到街道以及社区的反馈。直到开始投票的两天前,邻居才告诉她,业主群中有消息,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已经公布。
记者在小区中走访发现,小区进出口都设有公告栏,并且在每栋楼的电梯处也有张贴告示的地方。但部分业主表示,他们都没有在这些地方看到关于业委会候选人的公告。
业主们表示,投票即将开始,但他们并不了解这些候选人的情况,除了筹备组的名单之外,早前成立业委会的多份公告,他们也都未看到。有候选人告诉记者,他们也没看到候选人报名的公告,是经他人告知后才去报名的。
记者了解到,业委会成立的相关公告都由社区工作人员按时张贴,而业主所反映的问题,他们此前也接到过业主的投诉。社区工作人员承认在宣传和通知方面确实存在不足,接下来他们会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以鼓励更多业主参与业委会选举。
业主告诉记者,候选人在得知即将开始投票后,也配合社区一起做了宣传工作,现在投票结果已出,但因投票所占专有面积不足,业委会无法成立。
成立业委会前应先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业委会成员,以及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以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在中庚香澜小区中,有1000多户业主参与业委会的选举,达到了户数的78%,超过民法典所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但专有面积却相差甚远。
02
地产方占面积三分之一
组建业委会遭其“一票否决”
业主们说,在小区日常居住中,并未看到有业主在地下车库中停放车辆,部分楼栋也未有业主入住,他们通过计算这些空置面积,得出地产方占专有面积三分之一的结论。业主也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平台中核实到,小区的13号楼、15号楼以及地下室都有大量未售的物业单位。
为此,记者前往属地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中庚香澜开发商确实占有大部分面积,并且在此次业主大会中并未投票,导致此次业主大会投票的专有面积未达到三分之二,无法成立业委会。
业主们称,地产方参与了业委会筹备过程,但不知为何最后没有投票,此前他们与地产方沟通,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街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曾多次与地产方沟通,但对方都明确拒绝参与投票。
03
地产方明确表示拒绝参与
无法计入投票范围
地产方参与了业委会筹备工作,但最终未参与投票,是否符合规定?
福清市住建局工作人员: 若地产方明确表示未参与投票,则不计入投票中;若地产方投出空白票,则需要看当时投票规则如何界定,才能判断空白票是否是有效票。
此次,地产方明确表示未参与业主大会投票。
有业主表示,地产方占有大部分面积,但其性质是未售出,空置在小区,并不清楚是否要缴纳物业费;而业主购买了房产则要缴纳相应的物业费,在小区内除了享受投票等权利外,也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因此他们对于地产方投票的权利提出了质疑。
记者查询到,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尚未售和虽已售出但尚未交付的部分,按照一人计算。
对此,福清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地产方尚未售出的房屋虽空置在小区,但同样需要履行相应义务,若地产方未放弃投票权,他们有权选择是否投票。
采访当天,记者未能联系到地产公司。福清市住建局及属地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将加强与地产方的沟通,尽量促成中庚香澜业委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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