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成立,对外进行招标承包:4万元资本金+14万贷款,当年必须创利4万元,并且还清14万贷款。
宗庆后为了吓退其他人,把创利指标增加到10万,顺利拿下经营权。
他为什么敢报这么高的价格?
原来,除了卖文具、书本、冷饮等学生日常用品外,老宗还找到了其他门路。
他的弟弟宗泽后在杭州保灵公司工作,这是国内最早开发保健品的公司之一。
在宗泽后的牵线搭桥下,宗庆后为杭州保灵公司代销其出品的“中国花粉口服液”,卖给区属学校的在校生。
于是,老宗第一年就大幅超额完成任务,上缴利润22.2万元。
紧接着,老宗趁热打铁,争取到“中国花粉口服液”的代工业务,为此专门成立了“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
上城区教育局为该厂提供营业场地,调拨价值10万元的设备,校企业办公室还拿出10万元给宗庆后作为注册资金。
之后,老宗和保灵公司在每瓶1毛钱的代工费上产生分歧,他希望多给点,但没谈妥。
于是,老宗请专家开发出一款儿童营养口服液,并通过公开征集起名“娃哈哈”,将“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变更为“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即“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娃哈哈集团”)的前身。
由此可见,国有资本两次拿出共计14万元的资本金,并提供了设备和营业场所等固定资产,是唯一出资人;而且,“中国花粉口服液”也是依靠学校的渠道资源进行销售,才赚到第一桶金。
当然,宗庆后将一个小小的经营部发展成大集团,他付出的人力资本也不可忽视。
但这个人力资本最初没有计入企业资本金,只能通过工资奖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1998年,《浙江省企业职工持股会暂行办法》颁布,为国企改制提供了制度依据。
娃哈哈集团专门成立了董事会,宗庆后为董事长,宗庆后、杜建英、施幼珍等7人为董事。
1999年10月,娃哈哈集团以董事会的名义向区政府上报改制报告,11月22日改制成功。
具体是什么方案呢?
1、经浙江省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娃哈哈集团所有者权益8.2亿元;
2、核销1.14亿元不良资产;
3、剥离职工住房、福利设施、科技成果转化奖、非经营性资产等合计1.92亿元。
最终确认注册资本为5.146亿元,上城区国资局持股51%;经营者宗庆后出资1.51亿元,持股29.4%;其他职工出资1.0086亿元,持股19.6%。
以上是评估方案,还有出资方案:
1、在上述评估价的基础上给予10%优惠;
2、如果一次性付款,再给予10%优惠;
3、从前三年企业自行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成新产品新增税后留利划出15%,约7294万元,奖励给宗庆后80%约5835万元,奖励给其他职工20%约1459万元。
3、将奖励给职工的1459万元与近年来尚未兑现的科技项目奖励1395万元折算成职工股,由老宗每年用其产生的红利、或者直接奖励给企业骨干。
因此,上述三大股东的具体出资如下:
1、原全资股东上城区国资局为卖方;
2、老宗实际只需要支付6400多万元就能购买账面价值约1.5亿的股权;
3、作为职工持股会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所得股份由两项奖金折算,不用实际出资,由国资局划转。
综上,老宗向上城区国资局支付6400多万元即可,职工股权划转不需要实际支付。
2001年,上城区国资委让渡控股权,将5%的股份转让给职工持股会,后者持股比例增至24.6%,与宗庆后合计持股54%。
职工持股会的股份也在老宗的掌控中(虽然没有分红权),因此他就成为娃哈哈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这份方案充分考虑到老宗对娃哈哈的历史贡献,可以说是半卖半送了!
有报道称:国有股东并未获得股权转让款(即老宗的6400多万以及2001年出让5%股份的价款),而是将该股权转让款暂放在娃哈哈集团,由娃哈哈集团支配使用,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的费率支付资金使用费。
此外,1999~2007年间的国有股分红借给娃哈哈集团使用,该分红借款利息奖励给经营者和职工;2008年~2022年末,娃哈哈集团未与上城区政府签订优惠政策,娃哈哈集团账面不进行利润分配,但每年出具形式上的股东会决议,管理层和职工持股会的分红以“资金往来”名义拿走,国有股东则不分红。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老宗在2002年将职工持股会持有的股份奖励给部分员工,这些股份后来又被职工持股会回购。
目前,娃哈哈集团仍然只有三名股东: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宗馥莉(继承宗庆后的股份)和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
据多位持股会员工介绍:在改制后,持股员工每年分红都不低于每股0.8元。
根据这个比例,持有2.42亿股的国有股东每年分红约2亿,2008~2024年合计超过30亿。
不过,这个算法可能与娃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因为娃哈哈集团2022年净利润只有1871.28万元。
不到2000万的利润,怎么可能分红2亿?
这又引申出另一个问题:饮料巨头娃哈哈为什么只有这么点利润?
原来,老宗早已架空了国资,建立了庞大的体外公司群,游离于娃哈哈集团之外。
他给持股员工的分红,是建立在整个娃哈哈体系利润基础上的。
那么,体外公司有多大规模呢?
2022年末,境内"娃哈哈系"(包括体内和体外公司)总资产为370.47亿元,净利润为47.67亿元;而国资参股的娃哈哈集团资产总额仅为58.07亿元,净利润1871.28亿。
不但净利润很少,而且0.3%的资产利润率也远远不如整个境内娃哈哈体系的12.86%。
对于上城区来说,不但没有获得分红,就连税收也没捞到多少。
因为,娃哈哈设在杭州的主要生产基地——娃哈哈工业园,位于钱塘区。
老宗大规模设立体外公司是在改制完成后的2000年开始的,一开始还带着职工持股会一起玩,后来干脆自己一家人玩。
后期设立的体外公司,有宗庆后全资控股的,也有与其他亲属(施幼珍、宗馥莉、杜建英等)共同出资的。
不过,娃哈哈集团虽然已被架空,但拥有最核心的资产——娃哈哈系列商标。
如果想买下国资46%的股权以控制上述商标权,至少要将过去十几年的分红还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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