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蔚蓝天空被阴霾侵蚀,清澈河流遭污染侵袭,茂密森林受肆意破坏,生态环境发出的每一声“呼救”,都关乎人类的未来命运。在全力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进程中,咸丰县主动担当,以法律为盾、审判为剑,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坚实司法防线。

推进涉环境资源保护 “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在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的当下,咸丰县人民法院成立咸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涉环境资源保护 “三审合一”审判模式,依法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相关法律,加大涉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民事纠纷和行政案件的审判力度,有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积极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促进受损环境资源尽早修复。这一举措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行为展开精准打击,以公正审判传递“破坏生态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同时,不断创新司法机制,推行“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举措,突破“一判了之”的传统模式,让判决更加掷地有声。

实施“生态修复+司法确认”创新模式。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生态修复中,2025年3月,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法院、县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生态修复司法确认示范活动,通过“生态修复+司法确认”创新模式,在G351国道活龙坪龙嘴河段种下2000余株适宜生长的树种。这是咸丰县多部门开展生态修复司法确认示范活动的一个典型案例,通过“生态修复+司法确认”创新模式,构建起“行政监管—司法保障—技术支撑”的生态保护闭环,为全县“两山”创新实践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推动跨区域法检协同促共建共治。在跨区域环境联防联控中,咸丰县检察院与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协作推进武陵山区、唐崖河阿蓬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凝聚两地检察机关合力,构筑起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咸丰县法院与重庆市黔江区法院签订《渝鄂边区乌江流域(唐崖河阿蓬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唐崖河——阿蓬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多元共治体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进渝鄂边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咸丰县分局与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唐崖河(阿蓬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打破地域壁垒,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咸丰县与宣恩县签订《忠建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明确流域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生态补偿资金将专款专用于忠建河流域范围内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深化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在助力“长江大保护”行动中,咸丰县法院于世界文化遗址唐崖土司城址的守护河——唐崖河上开展“生态流动法庭”巡河活动,干警乘船前往唐崖河流域的双河村巡回审判点,成功调解多起鱼苗买卖合同纠纷,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同时向沿岸渔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手册,强化惜水、护水、节水意识。咸丰县检察院不断深化“枫桥经验”,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弘扬司法为民精神,凝聚法律监督合力。挂牌“咸丰县大鲵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建立“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运用预防宣传手段”的办案模式,通过督促与协作、引导办案、依法监督等手段,实现对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对推动绿色咸丰建设、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多样性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生态兴则文明兴!未来,咸丰县将持续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之美,深度融入全省支点建设、全州“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美丽咸丰建设,与全县民众携手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

来源:恩施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