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禁养的杜宾犬找到没?”
这两天,镇江和丹阳的公安社交媒体账号算是火了,评论区里全是追着要说法的网友。
一些不知道啥事的网友看的一头懵圈。
这事说起来也挺简单。
丹阳市一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里,两条既没拴绳更没戴嘴套的杜宾犬吓到了两岁娃娃。
家长气急之下说了不好听的话“要打死狗”,狗主人跳脚怒怼“咬你了吗?”
由此引发冲突。
事后家长报警,不过已经过了两三天,警方表示:需要一家一户排查,事件已经妥善处理。
这下网友们可不淡定了。
有人说,小区就这么大,监控不是拍得很清楚吗,找个人就那么难?
也有网友问,到底是怎么妥善处理的,能不能说清楚?
或许是因为迟迟没有结论,这事在网上越传越乱。
先是有人发帖声称,报警人李先生由于上传当日冲突视频,被警方以“影响丹阳形象”的名义要求其删帖。
之后,又有所谓狗主人出面透露,网传视频经过了恶意剪辑,李先生当日喝了酒,且手戴指虎对狗进行威胁。
这些传言未经官方媒体证实,我们暂且不要相信,先来看看物业是咋说的。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视频中的杜宾犬是谁家的,业主养狗的很多,遇到不牵绳的,一般会提醒业主。
从小区物业和警方的回应来看,这一次杜宾犬的纠纷并不是孤立的个案。
说白了,在宠物狗的管理上,就是不够重视。
杜宾犬,在成都、杭州等全国很多城市,都是明令禁止饲养的犬种。
而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烈性犬和大型犬限养区范围以及确定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的规定:
在限养区域内,不管这两条杜宾犬有没有拴绳,都是违规饲养。
那问题来了:
1.明令禁止养的狗,是怎么被堂而皇之带出去遛的,如此硬气的狗主人,显然也不是第一天才养,物业、有关部门一直都看不到?
2.当地在对宠物狗的管理上,有没有认真执行法律的规定,存不存在执法过于宽松的问题?
3.小区地下车库想必是有不少监控的,那么杜宾犬主人的车牌号看不到,排查起来真的这么难?
其实,公众想要看的或许也不是那两条狗,而是想要看一看,明令禁止的规矩,到底值个几斤几两?
还是说,这种规矩实际上“防君子却不防小人”,犯了也没有啥后果?
从视频中能看到,狗主人哪怕再多的狡辩,也无法洗清这三点:
“饲养了禁养犬,外出遛狗不拴绳,吓到人不认错。”
做了错事非但不第一时间道歉还耍横,这根本不是宠物的问题,是人的责任心跑丢了。
而这,恰恰就是当下不少养狗人士的通病。
把宠物狗当“宝贝”、“儿子”都可以,想让他们多一点公德心那可万万不行。
不拴绳是想给狗狗更多的自由,毕竟狗狗那么可爱,怎么会咬人?
不清楚狗便,是嫌弃太麻烦,不就是一坨便便,马路那么宽,踩到也是怪路人自己不小心。
如此心态,想必不在少数!
承不承认,这都是现实。
对于养狗人士来说,要承认一点,社会对于宠物狗的认知,其实已经是相当容忍了。
一般看到不拴绳的宠物狗,如果不是吓到了自己或者家人,很少有人会“多管闲事”。
如果不是感受到了威胁,相信这位父亲也不至于喊出要“打死狗”这样绝情的话。
杜宾犬女主人此时的硬气,俨然就是得寸进尽后的挑衅。
难道非要等到杜宾咬了人,受害人才有说话的权利?很荒谬!也很讽刺!
有网友说的好,部分养狗人的嚣张,都是被社会给惯坏了。
一是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太轻,根本对养狗人起不到多大的警示作用。
按照最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未牵绳、未戴嘴套)致人伤害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
可并没有提到,不拴绳的狗在没有咬人的情况下会怎么处理。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曾通报了一起“遛狗不拴绳”的典型案例:
狗主人赵某江在朝阳区双桥某街心公园散步时,存在未登记年检养犬、未束犬链携犬出户等违法行为,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警告并罚款2500元。
这个处罚,恐怕更多还是冲着未登记年检去的。
而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遛狗不拴绳,公安机关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这也说明,仅仅一个“不拴绳”,处罚力度并不会太大。
而这也是遭受公众质疑较多的一点,我们不能总是等到了出了事再去追究,为什么不能把法律规定的更具体一些?
如果遛狗不拴绳就重罚,养狗人还会抱有侥幸心理吗。
或许仍然会有例外,但概率总是能小很多。
重罚或许不是解决狗患乱象的唯一办法,可从当前来看,这却是更行之有效的手段。
我们总是期望道德能约束人的言行,可有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
“如果道德真那么好用,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对此,大家怎么看,来评论区留言聊聊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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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江苏丹阳两条杜宾犬未拴绳引发口角,警方:事件已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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