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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去世17个月了,他留下的百亿财产却引发了一场罕见的家族纷争。

三个海外非婚生子女(待查证)把同父异母的姐姐宗馥莉告上了香港法院,要求冻结一个价值18亿美元的“信托”账户。

宗馥莉手里有一份2020年的遗嘱,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境外资产由独女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神秘账户里的钱去哪了?

法院文件显示,一个名为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公司账户里,有108万美元不翼而飞。这家公司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而这里恰好是全球富豪设立离岸信托的热门地。

有意思的是,宗馥莉的律师说这笔钱是用来支付越南工厂设备尾款的。但原告方认为,这笔钱属于信托财产,宗馥莉无权动用。

信托VS遗嘱,法律怎么说?

这场争夺战的核心问题是:如果信托真的存在,那么遗嘱还有效吗?

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就不再属于委托人。换句话说,宗庆后如果真的设立了信托,这部分财产就已经“送出去”了,他之后写的遗嘱对这部分财产无效。

打个比方,这就像你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之后又写遗嘱说要把这套房子留给孩子,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遗嘱的效力怎么看?

面对原告指控,宗馥莉律师团队出示了宗庆后2020年签署的遗嘱,明确写道:“本人所有境外资产均由独女宗馥莉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但该遗嘱是否有效还需等待法院的裁定。

但关键问题是:这份遗嘱能管到信托财产吗?

如果信托在2020年之前就已经设立,那么遗嘱中关于“境外资产”的表述,可能并不包括已经装入信托的财产。

这里出现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家族信托早已合法设立,为何资金能如此轻易转出?

通常情况下,家族信托具备严谨的资产隔离与保护机制,资金的使用和转移应受严格限制。

但如果在设立家族信托初期同时设置了信托利益分配的触发条件,符合条件转出资金属于正常操作。比如触发条件是宗馥莉需要用信托分配的利益进行企业经营,那完全合理。

还有可能信托增加了“后门条款”,约定了委托人如果去世,宗馥莉对于变更合同、信托利益分配有很大决策权,比如给宗馥莉设置了监察人角色,并给它赋予了极大的权利,例如投资否决权、信托利益分配审批权等,在这种情形下,转出资金也是按合同约定办事。

但也有另一种可能:这个所谓的“信托”根本没有真正设立。

很多人最大的误区,就是以为签了信托合同,就万事大吉了。信托的“防火墙”功能,不是签字那一刻就自动竖起来的。好比花重金买了个世界上最坚固的保险箱(设立家族信托),想把家里的金条都放进去锁好。可结果只是把金条全都堆在了保险箱旁边——请问,这时候保险箱再坚固有用吗?

宗馥莉的法律团队直接否定了“家族信托”的存在。他们援引《信托法》第8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强调原告拿不出宗庆后签署的信托契约或董事会决议,根本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信托。他们还提交了娃哈哈2023年海外业务预算报告。宗馥莉方面的解释是,涉案账户资金实为东南亚市场拓展储备金,110万美元转账用于支付越南工厂设备尾款,并提供了完整发票和合同。

8月1日见分晓?

香港高等法院将在8月1日举行听证会,但预计只有5分钟,可能只是个程序性安排。

这场豪门财产争夺战的最终结果,取决于几个关键问题:

  • 信托是否真实存在?

  • 信托何时设立?

  • 转账行为是否合法?

  • 遗嘱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给普通人的启示

这场纷争告诉我们,即使是商业巨头,在财富传承上也可能出现疏漏。对普通人来说:

做好财富规划要趁早。不要等到最后一刻才考虑遗产分配。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信托、遗嘱都需要专业律师指导,否则可能留下隐患。
家人沟通很重要。很多财产纠纷源于缺乏沟通,提前说清楚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宗庆后一生打造了娃哈哈帝国,却没能避免身后的家族纷争。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不仅关系到百亿财产的归属,更可能成为中国富豪家族财富传承的一个重要案例。

毕竟,法律面前,亲情和金钱的天平该如何平衡,永远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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