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时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的一间法庭里,姐弟俩的争吵声几乎掀翻屋顶。
原来,八旬老人离世后,姐弟俩因价值 300 万元的房产和银行存款闹上法庭。姐姐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分割房产;而弟弟则攥着公证材料寸步不让,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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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时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 3 月 1 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姐弟俩的遗产纠纷。八旬老人离世后,姐弟俩为 300 万元房产和银行存款争执,姐姐主张赠与合同无效(仅父亲签字),要求分割房产,其代理人还提出弟弟也是收养的;弟弟攥着公证材料称房子是父母所留,寸步不让。
据悉,1966 年孙大爷夫妇收养 8 岁的孙大姐,7 年后孙小弟出生。2007 年孙大爷与儿子签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仅父签字),王大娘离世后,孙大爷将房过户给儿子,留声明称晚年靠儿子,让儿子给姐姐补偿,还提及与女儿因房生隙近三十年。
法庭上争吵激烈,法官改 “面对面” 为 “背靠背” 调解。3 小时后双方达成一致:房产归孙小弟,孙小弟付姐姐 55 万元补偿,丧葬费、抚恤金扣除支出后均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合法收养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养女有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少分或不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无有效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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