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维权

近日,市民温先生陷入了一场维权纠纷。

今年6月份,他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进行了出售。而后续却因贷款结清周期问题,他与二手车商对车辆价格产生了争议……

“我有一辆路虎品牌的汽车,由于平时不常用,便想将其出售。”温先生告诉记者。

正巧,他刷短视频时,发现宁夏宝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锐达公司”)的抖音直播和视频内容看起来挺专业,于是便在今年6月份通过后台留言,联系上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

“6月9日,经看车协商,我和对方约定以44万元成交。我当时明确告知车辆有贷款,对方答应可垫付贷款,也签订了《二手车交易合同》。随后,对方组建了一个群,把我和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拉进去了,便于后面沟通结清贷款的事情。”

温先生表示,当天他收到了车商支付的1万元订金,车商也将车开走了。

“两三天后,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表示,贷款需30天后才能结清。我就在群里@宝锐达公司王姓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张总,询问处理方式,对方称会去核实沟通。”

温先生便开始等待,期间多次沟通,均未得到明确结果。

7月1日,温先生再次在群里询问,王姓工作人员回复还需一周左右走流程。

但到了7月11日,宝锐达公司却约温先生到门店面谈。

“他们告诉我要对车辆进行二次鉴定和评估,说我的车辆现在价值42万。

温先生认为降价过多,并不接受。

“我提出若无法按原价交易就退车。对方却表示退车需签署解除购车合同,并让我退还1万元订金。”

“我认为这个事情非常不合理,要么车商按合同约定的44万收购车辆,要么按合同中违约条款,车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温先生表示。

现场,北京浩天(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在查看了温先生提供的《二手车交易合同》、聊天记录、视频等资料后,针对他的诉求给出了法律解读:“温先生与车商签订的《二手车交易合同》本质是买卖合同。现有材料显示,对方单方面要求变更合同价格,甚至提出不同意变更就解除合同。而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温先生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因此,车商单方面要求减价属于违约。”

律师吴迪认为,温先生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7月17日中午,记者、维权律师与求助人温先生一同来到了位于兴庆区绿地21城的宁夏宝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

现场,记者表明来意后,该门店的负责人张先生出面,对温先生本次车辆买卖相关纠纷进行回应。

“合同约定价款的确为44万。”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在后续办理结清贷款手续时,发现若立即结清贷款,温先生需要多支付28000元违约金。而温先生若想减免违约金,我们等待的周期会很长。”

而对于张先生的说法,维权律师提出了质疑:“根据群里信息显示,当时提出30天结清贷款时,你们并未反对或表示不接受、不要车。”

对此,张先生称双方曾约定一周结清贷款,而现场并未出示该约定的相关证据,且多次强调:“是因为温先生不愿多付28000元的违约金,才导致贷款结清手续未能尽快办理。一个月后,二手车市场行情出现波动,我们才提出要对温先生的车辆进行二次鉴定和评估。”

“合同中并未约定,超过哪个期限,车商需对车辆进行二次鉴定和评估。合同已经明确价格的情况下,车商作为经营者,不应该让顾客承担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维权律师认为,双方应依照合同相关条款履行约定。

另外,张先生提到,因温先生未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办理,影响车辆售卖。

温先生提出了质疑,并出示了车辆在店期间的行驶记录。随即,张先生承认有试驾、加油等行为。维权律师表示: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准,车辆已在车商店内,物权已转移。

现场,双方争执激烈,张先生甚至自顾自录制视频,场面一度陷入僵局。经记者与维权律师多次劝解,双方的情绪逐渐平稳后,沟通才得以继续。

针对现阶段的情况,负责人张先生提出:“还是要对温先生的车辆进行二次鉴定和评估。”

对于这个方案,温先生表示了拒绝,要求车商履行合同按44万元交易。

“后续,温先生也可以通过监管部门投诉或诉讼方式解决。”维权律师也提醒道,“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书面买卖合同、微信聊天群记录、通话录音、视频资料等,为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采访后,车商主动联系温先生再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按合同约定的44万元履约。

7月19日,车商向温先生支付了剩余车款43万元。

律师提醒:

在二手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务必签订书面合同,详细约定车辆价款、贷款结清方式、过户时间等关键条款。

“尤其是车辆存在抵押时,要明确解除抵押及过户时间,避免因交付日期不明产生争议。若遇制式合同需手写约定,要确保两份合同内容完全一致,避免阴阳合同,且公司作为一方时,需确保合同加盖公章。”律师吴迪说道。

记者:刘懿薰 郭振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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