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理解啊,中国首富宗庆后能够在商场上叱咤风云,怎么就没有安排好遗产的分配,宗庆后又不是突发去世,在生病期间应该做好一切遗产安排,杜建英3个孩子又不是刚生出来的,都养到30岁了,为啥还没有亲子鉴定,都是这么厉害的人生都没有想到最后一步吗?
娃哈哈遗产争夺案持续在发酵,现在大家不关宗庆后有几个孩子,他的遗产该怎么分配,大家关心的是,娃哈哈大股东是杭州国有资产,无论是宗庆后还是宗馥莉,或者是娃哈哈高管杜建英,他们的个人财富都已经到达了几百亿,虽然宗庆后只占有了娃哈哈29.4%的股份,那持有娃哈哈46%股份的国有资产到底收益了多少钱?
现在,经过各大媒体的深挖,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焦点,也是本次信托的重点,根据媒体报道,宗庆后并没有在汇丰银行成立信托。
21世纪经济报道,7月21日,记者从英属维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查询得知,娃哈哈争产案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企业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为宗馥莉。该决议及同意任职书最后存档的日期为2024年3月7日。
也就说,宗馥莉在建浩公司2024年3月7日任职唯一董事,这距离宗庆后去世一个月,这也说明宗馥莉早就开始了布局,宗馥莉如果不狠,很可能已经被赶出宗家,被赶出娃哈哈。
宗馥莉既然是这“建浩”的唯一董事,那也说明这“信托基金是属于宗馥莉的,或者属于宗馥莉公司的账户和财产。在宗庆后去世之前,宗庆后是建浩的唯一董事,宗庆后去世后,宗馥莉就成为了唯一董事,这信托和杜建英的三个私生子有关系吗? 他们还有继承权吗?
有律师指出,这建浩公司应该是宗庆后生前成立的离岸公司,管理自己的海外资产。
那杜建英该怎么去证明这份信托是有效的呢?
从目前来看,杜建英并没有拿出书面的证据证明宗庆后给他们3个孩子留了信托基金,这个信托只是一个口头的信托,如果想要证实这个信托是有效的,那就要看受益人他有没有长期得到受益,受益人如果长期得到受益,那说明这个信托已经满足了信托成立的三个确定性。
信托的设立须满足“三确定性”要求,即意图确定性、标的确定性和受益人确定性,任何一项未能满足则信托无效。
香港高等法院要等杭州法院作出判决以后,才会作出判决,就是要看杜建英的三个孩子是不是宗庆后的孩子,娃哈哈29.4%的股权有没有在信托里,3名原告有没有继承权!
想要得到继承权,关键就是亲子鉴定,但宗庆后不在了,怎么亲子鉴定,留存的血样是否真实性?
还有,宗馥莉向香港法院出具了宗庆后2020年遗嘱称“境外资产由独女继承”,这个遗嘱是否有法律效率?
原告律师则指出,该遗嘱的见证人都是娃哈哈高管,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无关联见证人”要求;遗嘱未公证,且签署时仅有高管在场,无家族成员监督,程序存在瑕疵。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杜建英的三个孩子不是宗庆后的,如果宗馥莉提供的这份遗嘱存在瑕疵的,那娃哈哈高管杜建英三孩子争遗产案会越来越复杂。
还有一点,这信托的归属要根据信托的协议来认定,并不是说谁持有就是谁的,如果信托协议规定信托受益人不是持有人,宗馥莉就无权动用信托账户的收益,也就无权划转信托里的资金。
宗馥莉提供的说明是把信托里的108万转到越南工厂的尾款,虽然身为董事的宗馥莉有没有支配资金的权力,但这信托的收益还是属于信托受益指定人。
3名原告担心这信托被宗馥莉转走了信托基金,他们担心了,于是要求宗馥莉归还转走的资金和相应的损失。
总结:如果是信托,那么就转不出一分钱,只能受益人分享收益。
如果是企业海外发展基金,那是公司的钱,跟遗产一毛钱关系没有。
如果是老宗头的海外资产,因为有遗嘱,这钱就是长公主的,因为有遗嘱,就看双方怎么去推翻对方的证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宗馥莉不狠那么她就会被宗家扫地出门,包括她的母亲。
所以,宗大公主必须雷厉风行斩断一切外来因素,确保万无一失。
毕竟这份家业是自己父亲打拼来的,要守住了。
豪门家族恩怨原来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什么短剧都不及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这非婚生子和嫡长女的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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