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莹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5年7月14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接受张莹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接受王飞同志辞去宁陕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任命:李锦娥同志为宁陕县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14日

(来源:宁陕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