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大家找工作期间应该都有拒绝Offer的经历!
作为求职者,因为找工作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更多的面试机会,一般都是广撒网式投简历。
然后再根据收到的Offer,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最终选择哪一家。
就是这样如此正常的职场规则,竟然被某些HR盖上“不诚信”的标签。
甚至还威胁求职者:“在业内广而告之,让其找不到工作”。
这是要对求职者进行“封杀”啊!
我寻思HR不也是一份工作吗?不也是打工人吗?做自己本职工作有啥优越感爆棚的呢。
不知道的还以为求职者做了啥伤天害理的事情呢,结果一看,好家伙,就因为拒绝了个Offer。
此事一出,很快便登上了微博热搜。
据当事人爆料:该公司是一个外包公司,刚开始HR打电话来跟她说明情况的时候,她想问清楚基本情况,想知道为什么六点以后加班没有餐补,而是加班到九点以后才有餐补。
HR在电话里就说别揪着这些细节,语气很不耐烦,然后再给他发一些消息也是爱答不理的。
后来当事人想着工资要26号才发,加班也没有加班费,上班通勤还需要一两个小时,就把这份工作给拒绝了。
于是回绝之后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不得不说,当事人的这些行为和考量,无论是基于职场规则还是法律法规,都没什么问题。
反倒是这位HR的“封杀”和传播“不诚信”言论的行为,已经涉嫌名誉权侵权和就业歧视,该企业可能会因为HR的行为遭受行政处罚。
这不就倒反天罡了嘛!
对于此事,网友们的看法基本一致:
HR这个行业很有意思,越不专业的可能就越强势、越蛮横。
比如下面这个:求职者就正常问了下工作时间和薪资待遇,结果直接急了。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位HR还真帮求职者投简历去了。
想想也挺搞笑的!
还有试图行业内“封杀”设计师的。
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等等。
其实都不过是纸老虎而已
找工作本身就是双向选择,企业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求职者也在找与之契合的岗位和企业。
严格来说双方不存在谁高谁低,无非就是劳动力市场中供需双方权力关系会有动态变化。
但无论是倾向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求职招聘都是以坦诚、平等、互相尊重为前提进行的。
最后有必要科普一下:
根据《民法典》第472条,offer属于“要约”,求职者拒绝即“不承诺”,合同关系未成立,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并且多投简历是合法权利:求职者向多公司投简历属正常求职行为,受《就业促进法》保护。
所以,对于所谓的“威胁”“封杀”,求职者大可不必担心,更不要害怕,就算他有这个心,也不见得有这个胆;就算有这个胆,他也没这个能力。
该取证取证,该维权维权,别影响找工作的心情哈!
另外,也希望大家不要带着有色眼镜看HR这个行业,大多数HR都是很善良、专业的!
End
用设计的眼光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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