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7)豫0902执4690号

执行标的:1067607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陈百岳

身份证号码:410901197409242739

住址:濮阳市扶余路2号院23号楼1单元6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百岳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532

(董法官)

执行案号:(2023)豫0902执4924号

执行标的:31711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朱银锁

身份证号码:410922197210100057

住址:濮阳市华龙区绿城路东方花园二期50号楼2单元9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朱银锁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532

(董法官)

期数丨2462

供稿丨执行局 刘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