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司法观点42,变造、篡改挂失的旅行支票骗取人民币外汇券的认定诈骗罪。
1、穆罕默德伊玛米诈骗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9年第1期。
2、被告人穆罕默德伊玛米,男,25岁,伊朗籍,北京市。
3、穆罕默德伊玛米1987-1988年先后4次持变造的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王国护照非法进入我国境内,1987年12月-1988年3月期间,伊玛米采用摹仿旅行支票上原所有人签字的手段,累计7次使用已挂失的美国运通公司、巴林麦纳麦阿拉伯金融公司、瑞士银行发行的旅行支票,在北京市昆仑、西苑、长城、北京、建国门等外币兑换所骗兑人民币外汇兑换券13万,案发后,公安机关还从伊玛米的行李包中搜出其他已挂失的旅行支票115张总计面额9300美元。
4、北京市中院一审判决穆罕默德伊玛米诈骗罪8年,附加驱逐出境。
5、司法观点,穆罕默德伊玛米多次非法进入我国境内,在中国领域内持变造的护照和摹仿已挂失的旅行支票原所有人签名的方式,骗取多家外币兑换所的人民币外汇兑换券,致使国家遭到严重损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