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刘园园

律师解读6名学生参观学习意外溺亡:企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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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6名学生参观学习意外溺亡:企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7月23日10时20分许,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浮选槽区域格栅板因无法承受重量而脱落,企业可能未对安全设备进行有效维护检测,并且导致多人死亡的后果,可能涉嫌《刑法》第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管理人员可能面临相应刑罚。且该行为与重大伤亡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企业相关责任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付建表示,学校在组织学生参观企业,应当安排相关的安全培训与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同时也存在管理失当,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需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金黄金7月24日凌晨发布公告,事件发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组织处理,及时按相关程序上报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目前各项处置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