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我镇街道交通安全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沿街商户和居民出行安全,保持环境整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经东升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车辆违法停放、占道经营等行为专项整治(整治后转为长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G109线唐庄村、东兴村新联村、柴辛村段两侧辅道全天候禁止停车。各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在划定的停车泊位规范停放,不得无序停放或越线停放。

二、严禁三轮车、小货车等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街道、公共停车场位,从事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活动。

三、各沿街商铺要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维护好各自店铺门前的市容环境秩序,严禁门前长期堆放建筑材料、垃圾杂物,严禁侵占公共通道及其他公共区域堆放货物、展销商品、加工生产和乱贴乱挂等。

开展专项整治是提升我镇对外形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广大群众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经营商户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和参与。在集中整治期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或者有关管理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东升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