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7日,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从一无所有到赚得200万第一桶金,袁宝璟只用了不到1年,再从200万到实现资产成万倍增长,手握30亿资产,袁宝璟用了4年,而从被警察带走,到供认自己“雇凶杀人”后被正式批捕,袁宝璟只花了不到5个月。

“中国股票第一人”、“商业奇才”‘、“北京李嘉诚” 最后成为了中国第一个被注射死刑的亿万富豪。

袁宝璟真正实现富甲一方,以30亿资产“笑傲江湖”是在他31岁那年。

而在此之前,1966年出生于辽宁辽阳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的他,由于家中子女众多,从小就体会到生活的艰辛,上小学时便常常在放学后去铁道边捡煤渣补贴家用。

1985 年,复读一年的袁宝璟成功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这在当时的街坊邻里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学期间,他学习刻苦,同时为了赚取生活费,做了不少兼职。1989 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袁宝璟在北京一家银行谋得工作,然而这份在当时看来稳定且体面的 “来之不易” 的工作,并没有让他满足于现状。

1992 年,袁宝璟毅然辞去了银行工作,在北京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只有 20 万元,但不久,袁宝璟即通过黑小麦种植出售麦种,获利翻倍,掘出人生第一桶金,也就是他今后赖以快速发展的200万元。

1993年,他转向股票、债券市场,取得巨大收益后又离开股票市场,开始以资本运作的方式 “吞” 下多家企业。1994 年,袁宝璟开始以令人目不暇接的速度和手法,一口气吞下 60 多家企业。他看中了北京怀柔一家濒临破产的水泥厂,仅用 300 万元就完成了收购,随后投入 500 万元进行设备改造,半年后水泥厂便实现盈利,当年净利润达 1200 万元。这种 “低价收购、快速盘活” 的模式让他在商界崭露头角。

3 年之内,建昊集团一蹿而红。到 1996 年左右,其旗下已拥有众多全资或控股公司。

1997年,袁宝璟31岁,才过而立,已富甲一方,他的个人资产达到 30 多亿元,被媒体称为 “北京李嘉诚”。他的商业运作以 “快、准、狠” 著称,1997 年收购辽宁一家上市公司时,他仅用 7 天就完成了从谈判到签约的全部流程,投入 1.6 亿元控股后,通过资产重组让公司股价在三个月内上涨 210%,这种资本运作能力让他获得 “收购大王” 的称号,也被称作 “商业奇才”。

同年,袁宝璟捐资千万设立了“建昊奖学金”,不久还成为了中国首位 “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 得主。如此,在商业上的成功,让袁宝璟一度成为了商界的传奇人物,他的创业故事也被不少人津津乐道。

然而,袁宝璟的人生轨迹在 2003 年发生了重大转折。一起雇凶杀人案牵出了他早年投资期货的事情,原来从惹上了一个叫刘汉的人物,他便一步步走上了不归路。

刘汉,是四川绵阳地区 “教父” 级人物,2003 年胡润 “中国百富榜” 上,他与兄弟以 12 亿元财产排名第 61 位。在期货界,刘汉有 “水下巨鳄” 之称。早年他从 1000 元起家,靠炒绿豆等期货赚了大钱。他的发家史伴随违法犯罪,组建黑恶势力,垄断市场,犯下多起命案。2015 年 2 月,刘汉被执行死刑,其 “黑金帝国” 轰然倒塌。

刘汉

而在此之前,1995 年时,他曾与袁宝璟在国债期货交易中形成竞争关系。

当时,袁宝璟将商业触角延伸至期货市场,在四川成都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他投入巨资,大量囤积国债期货合约,试图通过操控市场价格获利。而刘汉当时在四川期货市场也颇具实力,两人“同业竞技”,斗了个你死我活。

在一次关键交易中,刘汉旗下的公司集中抛售所持合约,导致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袁宝璟因未能及时止损,瞬间损失高达 9000 余万元。这场交易纠纷让袁宝璟损失惨重,他认为刘汉是故意针对自己,由此怀恨在心。

于是就在此之后,袁宝璟找到了曾在辽阳公安局工作过、当时已离职下海经商的汪兴,提出让其帮忙报复刘汉,并承诺给予高额报酬。

汪兴随后纠集了几个人,在成都对刘汉进行跟踪,伺机实施伤害,但因刘汉身边安保严密,几次行动都未能得手。这次报复行动失败后,汪兴开始以 “曾为袁宝璟办事” 为由,不断向袁宝璟索要钱财,从最初的几十万元逐渐增加到数百万元,甚至威胁如果不给钱就向有关部门举报袁宝璟的报复计划。

这让袁宝璟觉得汪兴像个 “无底洞”,担心其无休止的勒索会影响自己的生意和声誉,便与兄弟袁宝琦商议 “解决” 汪兴。

2003年10月,在袁宝璟的授意下,袁宝琦联系了堂兄袁宝福,袁宝福又找到了其弟弟袁宝森,最终由袁宝森具体实施,在辽阳某小区附近将汪兴枪击致死。

这起案件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过深入调查,袁宝璟等人的犯罪事实被一一查清。

2003年11月14日,袁宝璟被刑拘。2005 年 1 月,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袁宝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后袁宝璟及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曾以之前的证词是受警方刑讯逼供为由提出上诉。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就在此期间,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据传袁宝璟等人的死刑日期曾延后,还在狱中见了妻子最后一面。

2005 年 10 月,袁宝璟表示愿意将自己持有的一家印尼石油开采公司 40% 的股份,无偿捐赠给国家,当时这部分股份估值高达 495 亿元。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花钱买命” 的说法甚嚣尘上。公众纷纷质疑,袁宝璟作为亿万富翁,是否妄图通过此举干扰司法公正,以巨额财富换取死缓判决。不过,法律的审判有着严格的流程与依据,并不会因外界因素而动摇。

2006 年 3 月 17 日上午,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随后,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分别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而袁宝璟的堂兄弟袁宝福,则被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这一备受瞩目的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画上句号,袁宝璟的人生也从曾经的辉煌走向了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