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医疗保险的军地衔接工作,保障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材料
01、退役军人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详见附件1)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原件(详见附件2);
02、随军家属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详见附件3);
(3)《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原件(详见附件4)。
办理渠道
可前往市医保中心及泉山区、云龙区、鼓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等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注意:需由单位或个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后,方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结果
01、退役军人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部队直接划转至本人银行卡,医保经办机构不接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转移医保缴费年限;
02、随军家属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部队划转至医保经办机构银行账户,再由医保经办机构划入本人医保个人账户,同时转移缴费年限。
特别提醒:随军家属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需及时将医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交至部队,以确保转移接续流程顺利进行。
办理地点
01、徐州市医保中心一楼大厅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电话:85805026
02、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鼓楼奔腾大道数字产业园4A栋
03、云龙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绿苑路9号云龙区政务服务中心
04、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泰山路52号中关村信息谷文化创意园1号楼2层
05、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人力资源产业园
地址:振兴大道和金湖路交汇处东北侧
06、贾汪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贾汪区山水大道1号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