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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土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2025年7月23日,和平镇政府联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新平村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依法对一处未经审批抢建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切实维护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权威。

此前,镇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平村某村民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建设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相关规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门向当事人宣讲了政策法规,并依法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法律文书,要求其马上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违建构筑物,然而当事人拒不执行继续开工建设

为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避免群众因违建造成更大损失,和平镇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原则,依法组织力量对该违建实施强制拆除。行动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设置警戒区域,拆除作业全程有序推进。

下一步,和平镇将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占用耕地和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切实保护农村土地资源。

温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严禁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和未批先建行为,如有建房或搭建养殖棚计划,请到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备,再到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切莫抱着侥幸心理抢建、违建、乱搭乱建。

▍文字:陆世滢

▍图片:工作人员

▍编辑:张曼霄

▍校对:胡廷钊

▍审核:周建鹏 余振源

▍出品:中共藤县和平镇委员会

藤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太平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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