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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悬红通缉19人,该19人在境外筹组、成立或参与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其中9人为男子袁弓夷、男子何良懋、男子霍嘉志、男子蔡明达、女子陈丽珍、男子冯崇义、女子龚小夏、男子吴文昕、男子曾伟藩。在香港特区境外组织“香港议会”选举以成立所谓“香港议会”。
其余10人女子为钱宝芬、男子夏海俊、男子侯中宇、男子何永友、男子姜嘉伟、男子林千淦、女子吴文君、男子黄振华、男子黄修和、女子张信燕,则作为候选人参与“香港议会”选举,并在当选后宣誓就任所谓“香港议会”。
香港警方指出,“香港议会”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目标包括推动“自决”;制定所谓“”香港宪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特区政权机关等。有关人士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通缉各人。法院已应警方的申请发出拘捕令。
袁弓夷、何良懋、霍嘉志、蔡明达早前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悬红100万元通缉。保安局局长去年6月和12月先后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9条所赋予的权力,刊宪指明袁弓夷、霍嘉志及蔡明达为潜逃者,并指明针对他们而施行的措施。警方会继续全力缉拿他们归案。
至于其余15人,警方今日各悬红港币20万元通缉,并唿吁市民就上述人士或相关案件提供消息。
警方唿吁被通缉人士悬崖勒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如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犯罪、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以助侦破其他案件,可获从轻、减轻处罚。
香港警方强调,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过互联网协助、教唆、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参与“香港议会”的相关违法活动或干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同属违法,大众不要以身试法。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7月25日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缉袁弓夷、何良懋、姜嘉伟等19名乱港分子的正义之举。所谓“香港议会”选举的恶劣行径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将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有力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坚定支持并配合香港警方依法毫不手软打击外逃反中乱港分子,护航“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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