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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天津一个私人聚会现场,4家医药代表似乎已经看到,涨价以后白花花的银子源源不断地流向了自己。
事实也确实是如此,转过年来,涨价以后,4家医药公司中赚取利润最少的那一家,也有1780899200元,而赚取利润最高的那一家,更是高达42764400元。
偷偷涨价确实赚爽了,但随后国家的罚款也是顶格的,四家制药企业一共被处罚了3.55亿元。除了处罚企业,国家还第一次对自然人实施了顶格处罚,其中召集聚会的郭某某被罚款500万元。另外,4家企业的4名主要负责人也分别被处以60万元的罚款。最为关键的是,在处罚之外,4家企业涨价后赚取的利润全部被没收。
这就是药品随便涨价被国家发现了的后果。虽然处罚力度很大,但依然会有制药企业顶风作案。说到底,还是因为药品利润丰厚,多数人都挡不住诱惑。
最为关键的是,药品是特殊商品,很容易就会形成垄断局面。在药品供应链上,制药企业处在天然的优势地位,他们只要涨价,整个供应链都会跟着涨价,最终只能是病人买单。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在医药领域反垄断从来不会手软。
偷偷涨价,导致救命药涨幅高达282倍
被顶格处罚的4家制药企业分别是天津津药药业、江苏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浙江仙琚制药。偷偷涨价的是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这种药是生产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主要原材料。
什么是原料药呢?就是具备药物活性成分的药剂,通常是通过化学合成、生物技术或者是植物提取制备的,原料药,主要用来加工制成成品药,算是药品中的药品。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是一种常见的药物,可以抗过敏,也可以抗炎,也能用于治疗风湿以及免疫抑制作用,主要针对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在药品市场,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涨价前的价格是每支3毛5分钱。
从2021年底开始,上面提到的4家制药企业合谋涨价,这些企业很狡猾,他们当然知道国家在医药领域存在反垄断调查。为了避免国家调查,4家企业还专门找了一个中间人郭某某,围绕涨价的一切事宜,都由这个中间人单独和4家制药企业接洽商谈沟通。
偷偷商量好了以后,从2022年初开始,4 家制药企业不约而同地停止了对市场供货。一时之间,制药市场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供应紧张。眼看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大,4家制药企业按照此前的约定,一起提高了出厂价格。
天津津药药业,原先的价格是每公斤9000元,涨价之后变成了每公斤13800元。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涨价前的价格是每公斤7900元,涨价之后为每公斤1万元到38000元。浙江仙琚制药涨价前每公斤8200元,涨价后每公斤1万元。江苏联环药业涨价前每公斤7800元,涨价后每公斤15000元。
由于这四家制药企业处在供应链的源头,即便是涨价了,制药市场还得购买。于是,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很快就从原来的每支3毛5分钱,猛涨到每只98.76元,涨幅达到了282倍。这还仅仅是制药环节涨价后的价格,药品终端的零售价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出手调查,之后执行了相关的处罚。值得一提的是,受到处罚的津药药业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了。
这家企业因为垄断涨价,已经被国家先后处罚过三次了。2021年的时候,因为另一款原料药的垄断案被处罚4402万元。2023年3月,因为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被罚款2772万元,同年4月份因为氟尿嘧啶注射液再次触及价格垄断,被罚款2988万元。
不得不说,这是一家屡教不改而且敢于顶风作案的制药企业。事实上,医药市场涨价、垄断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制药企业之所以敢这么做,还是因为处在了产业链的上游,具有主导地位。
仅仅两年时间,罚款超27.7亿元
根据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统计,从2021年到2023年,仅仅两年的时间,全国涉及到的医药垄断案件就多达几十起。具体涉及到的案件,有的是垄断协议案件,有的是滥用市场支配权限,有的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围绕这些案件,国家的罚款更是超过了27.7亿元。
尤其是在2023年,仅仅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 案一个案件,罚款的金额就超过了12亿元。2024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发布了5起查处的案件,涉及到5家制药企业,合计罚款达到了17.02亿元。
过去人们经常说,出现类似的情况,国家应该加大罚款力度,然后这些企业就不敢作案了。可现实的局面是,近年来国家的查处力度不可谓不大,每次罚款也是顶格处罚,但情况非但没有改观,反倒越来越严重。换句话说,哪怕加大处罚的力度,制药企业依旧敢顶风作案。
尤其是在原料药领域,类似案件更是高发,最常见的手段就是直接涨价。随着国家监管的力度越来越严,企业违法行为也变得越来越隐蔽,要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么就是拒绝交易,或者是在私下里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在原料药领域,有些制药企业拥有支配地位,甚至是唯一的供应商。
控制供货渠道,打压威胁其他企业
2023年五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两家制药企业,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款3.2亿元。涉及到的药物是甲肾上腺素和肾上腺素两种原料药。
远大医药在我国拥有这两款原料药的生产资质,另一家拥有生产资质的制药企业是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武汉汇海医药则主要帮助山西振东泰盛销售两款原料药。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远大医药和武汉汇海医药形成了竞争关系。
从2010年开始,远大医药为了获得这两款原料药在中国市场的垄断支配地位,多次和武汉汇海医药进行沟通谈判,两家企业在2016年达成了口头协议,武汉汇海医药不再销售这两种原料药。
接下来的骚操作是,远大医药用极低的价格把这两款原料药卖给武汉汇海医药,然后再高价把这两款药买回去,这就相当于远大医药在给武汉汇海医药补贴。
除此之外,远大医药还要求其他企业同样以极低的价格,向武汉汇海医药销售这两种原料药,然后再默认武汉汇海医药高价转卖。也就是说,武汉汇海医药被远大医药彻底收编,反正整个市场都被远大医药垄断了,无论是价格还是市场的支配,远大医药自己说了算。
在这种情况下,远大医药成为中国市场甲肾上腺素和肾上腺素,两种原料药的唯一供应商,任何企业都没办法挑战远大医药的地位,其他的制药企业只能从远大医药主导的渠道购买,所以整个市场缺乏正常的竞争。2010年到2023年,这两种原料药在中国市场远大医药的市场份额都是100%,也就是说完全构成了垄断。
在整个医药领域,其他原料药也存在类似的垄断局面。只要一家企业在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在没有国家监管的情况下,最终都会发展成为垄断。而一旦形成垄断,药品的价格也就失去了正常的变动能力,垄断企业可以随时调控药价,其他企业由于处在被支配地位,只能是被动的接受,而无法挑战。
原料药市场该如何治理垄断?
原料药市场由于存在此前的技术研发投入,所以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和壁垒,通常一些规模较小的制药企业是不愿意进入这个领域的,这在客观上就导致原料药市场缺乏有效市场竞争。
除此之外,有的企业经过前期的研发投入,最终拿到了技术专利,也获得了国家的批文,但是并不见得会进行批量化生产。这是因为后期的建厂成本也很高,再加上原料药市场没有其他研制药市场的规模大,这就导致整个原料药领域的制药企业实际上并不是太多。
在接下来的治理中,一方面国家确实应该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在研发以及批量生产环节,相关部门也应该适当的对企业进行补贴。只有能够吸引企业进入这个领域,才能促进竞争,从而减少企业的垄断形成。而要实行这些政策,往往需要不同部门参与,这就又涉及到了多部门的协同合作。
所以说这不是单一的涨价问题,背后涉及到的利益链条很复杂。短时间内肯定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只能长期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才能有效遏制垄断药企的抬头。
结语
除了在原料药领域,其他医药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也在增强。根据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所有涉及垄断案件的药品在经过治理后,降价幅度最高达到了62%。
这说明国家推动的反垄断治理还是有效的,在未来相关的措施肯定还会进一步完善。毕竟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其特殊性很容易在市场上形成支配地位,而人性又是贪婪自私的,一旦存在这样的情况,垄断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所以说监管就不能缺位,要一直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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