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法院洪山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如我在诉”理念,近日成功调解一批商品房办证费纠纷,从帮助当事人立案到完成过付款发放仅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为24名当事人高效兑现胜诉权益近五万元。
该案中,24名原告向被告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时,为办理产权证预交办证费。后经核算,实际办证费用与预交办证费产生差额11万余元。因开发商长期未退还该笔款项,24名业主遂诉至法院。
洪山法庭收案后,充分发挥“枫桥法庭”前端解纷优势,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研判案情。承办法官主动对接被告公司,耐心释法明理,剖析诉讼风险,同时积极安抚原告情绪。经多轮沟通协调、对账质证,最终促成双方就退还全部剩余款项达成调解协议。7月23日,法庭开通“绿色通道”,高效完成首期过付手续,确保款项精准、快速发放到24位业主手中。
本案是洪山法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生动实践。法庭通过靠前调解、高效过付,不仅实质性化解了涉众型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以优质司法服务有力保障了民生权益,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供稿人:洪山法庭 王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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