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群众的不满和监督,面对省级调查组的提级调查。

有关媒体的措辞,发生了改变,最新的官方报道中,

原来的“溺水”变成了“溺亡”,事件描述中,也增加了“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的情况说明。

但面对这样的措辞变化,我还是如鲠在喉,不知道怎么开口,并千方百计说服自己克制住情绪。

今天,涉事企业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六名大学生的遇难,进行了说明,并表示了哀悼。

东北大学也是将官网换成了黑白色,以为哀悼。

其实这件事本不应该发生,早在2021年,有关部门就检查出该企业的安全隐患。

到了2023年的时候,有关部门还特别要求该公司针对格栅板老化问题,进行整改。

可惜的是,企业没听进去,甚至出现了”未批先建“的情况。

这也是为什么要提级调查的原因之一。

毕竟这件事故的背后,有太多的蹊跷和利益问题。

比如,为什么学生进厂参观的时候,没有适当的安全人员陪同?

为什么这家企业在被检查出一系列安全隐患之后,还能建新厂?谁允许他们“先上车、后补票”的?

此外,这件事还不仅仅是监督赔偿问题,按照我国《刑法》,这起事故分别触犯了两个法条,一个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个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目前是控制了三位厂内相关责任人,那么接下来还会不会深究呢?

我希望真的能查出一批人。

并且查出之后,不要再发什么“落实整改、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之类的通稿。

而是明确的谈赔偿,谈责任,谈处罚。

个案的公平,法治的实现,不能都指望“提级调查”,更要靠常态化的巡检、监督机制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要求食堂饭菜,让校长先吃。自来水,让负责人先喝。

说白了,只有将责任压实到规则制定,拍板决策,施工验收,物料采购等所有经手人的肩上。

法律的执行和监管才不会落空。

格栅板可以换新的,报告可以重写,罚款可以补上,但有些生命终究是无法挽回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