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京华城案遭羁押禁见的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为争取26日参与选区立委罢免案投票,提出假处分申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柯文哲申请在监所设投票所、通讯及戒护方式完成投票,都不符现行法律规定,且考量影响选举结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损害及柯文哲的个人损害后,25日上午裁定驳回假处分申请。柯文哲不服裁定迅速委任律师递状提出抗告。
柯文哲提出申请表示,投票日因人身自由受限,无法到户籍所在地的北市大安区投票处所,参与立委罗智强罢免案投票,提起行政诉讼,且为了避免本案胜诉后因投票时间结束而无法实现,另申请定暂时状态处分,请求北市选委会等机关单位,用适当方法让他完成投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不在籍投票属立法通盘考量的裁量范畴,目前依法无法实施;若透过戒护方式让柯文哲到指定投票所完成投票,戒护过严会侵害人格权;过宽则升高脱逃可能性,目前《羁押法》没有相关规范可供北所遵循,驳回柯文哲的假处分申请。
台中市长卢秀燕昨天表示,如果1个人投票权没有被剥夺,政府要如何维护投票权,这是全世界很重要的宪政问题,赖清德与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应该要面对,否则就是剥夺宪政给予的投票权,是属于违反宪法的。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25日表示,柯文哲提出投票声请,从来就不是为了他自己,有投票权的人长期不断被漠视,甚至践踏宪法所保护的投票权,柯文哲想凸显在民进党执政下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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