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的警察队伍非常庞大,根据职责任务的不同,还能划分出不同类别的警种。
比如指挥交通的有交警、侦破重案的有刑警、监狱管理的有狱警、网络维护的有网警、反恐维稳的有特警……
但还有一种警察,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他们便是——空警,即空中警察。总体来讲,空警似乎跟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的并不紧密,绝大部分人几乎很少有机会能与空警接触。
那么空警究竟是不是像户籍警、交警等警察一样,都属于人民警察编制呢?
这里可以给出肯定的回答,空警确实属于人民警察的一种,但空警的历史、编制级别、隶属关系却和其他警察有些不同。
虽然在共和国成立时,我国就有了人民警察,但空警出现的时间要晚得多,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筹备空中警察事宜。先是在1981年国家民航总局和公安部提议共同组建民航公安机构,接受民航和公安的双重管辖;而后在1984年正式确立,民航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定为15局。
至此,空警的领导机关才算走向正规,这是空中警察的起步阶段。
空警既然也属于人民警察,由公安部管辖就行了,为何还要联合民航部门一起组建呢?
关键就在于空警的职能和民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换句话说,空警就是为民航服务的警种。
我们从空警的职责任务中就能看得出来。
空警主要履行维护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内的秩序,制止扰乱行为;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安全等等。
民航部门的公安局还专门有一个空中警察总队,下辖有十多个空警支队,派驻到不同的航空公司,比如民航空警总队15支队就负责四川航空的航班飞行安全;民航空警总队1支队就派驻在北京,负责中国国际航空的航班飞行安全……
鉴于空警人员和交警、刑警等警种一样,也被定位为国家公务员,其待遇主要有两部分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和岗位工资基本由国家财政担负。
所以,结合空警的实际情况,其具有人民警察的身份,但同时在民航部门工作,所以对空警就不得不实行双重管辖体制,番号列在公安部,定为15局,建制列在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副部级的中国民用航空局。
这一点和以前的森警、铁警是一样的性质。
要知道,我国以前也有多个实行双重管辖的警察,包括森林公安、铁路公安、交通公安。其中森林警察的直接领导机构是国家林草局森林公安局;铁路警察的直接领导机构是铁路总公司公安局;负责航运、海事和港口警务工作的交通警察,其直接领导机构是交通运输部公安局。
现在上述三家公安局已经全部改制,移交给了公安部直接管理,不再实行双重管辖体制。
空警所属的中国民航局公安局则是现阶段唯一一个公安、民航双重管辖的警种。
就这样,作为空警直接领导机构的中国民航局公安局就和中国民航局财务司、机场司、飞行标准司一样,属于中国民航局的内设机构之一。
这也说明了民航公安局实际上就是司级单位,即正厅级,管理空警的民航局公安局局长和省级的公安厅长一样,需要被授予一级警监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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