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成立,驻广州市。广东省设珠江、东江、西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分为2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和98个县,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

1950

1、设钦廉专区,辖合浦、灵山、钦县、防城4县。

2、设地级北海市。

3、海口、佛山、江门、韶关4市升格地级市。

4、琼崖专区、南路专区、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分别更名海南行政区、高雷专区、北江专区。

5、设新民、梅茂2县和县级三埠镇。

6、撤昌江、感恩2县合设昌感县。

1951

1、钦廉专区更名钦州专区

2、撤肇庆市。

3、北江专区的新丰县划归东江专区。

4、广西省怀集县委托广东省西江专区代管。

1952

1、撤北江专区改设粤北行政区,撤高雷专区改设粤西行政区;撤西江专区改设粤中行政区,撤潮汕、兴梅2专区合设粤东行政区。

2、设雷东、渔民、东方、琼中4县

3、设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辖乐东、白沙、保亭、东方、琼中5县,驻乐东县。

4、撤东江专区,辖县分别划归粤东、粤中、粤北3行政区,撤珠江专区,辖县划归粤中、粤北2行政区。

5、新民县更名屯昌县。

1953

1、设潮州、石歧2地级市。

2、撤连南、连山2县,合设县级连南瑶族自治区。

3、撤赤溪县、梅茂县、三埠镇。

4、海南行政区的陵水县、崖县划归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自治区驻地由乐东县迁至保亭县

5、渔民县更名珠海县。

1954

复设连山县。

1955

1、连南瑶族自治区更名自治县,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更名自治州

2、粤东行政区驻地由潮州市迁至汕头市;粤中行政区驻地由江门市迁至佛山市

1956

1、撤粤中、粤北、粤东、粤西4行政区,设高要、韶关、汕头、湛江、惠阳、佛山6专区,粤中行政区的南海等9县划归佛山专区;博罗等5县划归惠阳专区,粤北行政区的花县划归佛山专区,连平、和平2县划归惠阳专区;粤西行政区的台山、恩平、开平3县划归佛山专区,粤东行政区的惠阳等6县划归惠阳专区

2、广州市白云、黄埔、新滘3区,设郊区。

3、设韶边瑶族自治县。

1957

设十万山僮族瑶族自治县、钦北僮族自治县和那大县

1958

1、海口,佛山、石歧、江门、韶关、汕头、潮州、湛江、北海9市降格为县级市

2、设惠州、肇庆2县级市和惠东县。

3、撤连山县,设连山僮族瑶族自治县

4、十万山僮族瑶族自治县更名东兴各族自治县。

1959

1、撤惠东、龙门、三水、珠海、佛冈、曲江、仁化、乳源、始兴、新丰、和平、澄海、惠来、蕉岭、丰顺、南澳、平远、恩平、郁南、云浮、开建、雷东、浦北、防城、琼山、那大、临高、白沙、昌感、保亭、陵水31县和惠州、石岐、潮州、肇庆。北海5县级市及韶边瑶族、钦北僮族2自治县。

2、撤番禺,顺德2县合设番顺县;撤阳山县、连县,连山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合设连阳各族自治县;撤高明,鹤山2县合设高鹤县;撤德庆、封川2县合设德封县;撤广宁、四会2县合设广四县;撤茂名、信宜2县,设县级茂名市和高州县;撤化县、吴川2县合设化州县;阳江,阳春2县合设两阳县;撤徐闻、廉江、遂溪、海康4县,设雷南、雷北2县;撤琼东、万宁、乐会3县合设琼海县;撤定安,屯昌2县合设定昌县。

3、撤惠阳专区,辖县分别划归汕头、韶关、佛山3专区。

4、合浦专区并入湛江专区。

5、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驻地由通什市迁至海口市,与海南行署合署办公。

6、佛山专区江门市和新会等6县划归江门专区。

7、高要专区更名江门专区,驻高要县。

8、韶关专区从化县划归佛山专区。

1960

1、撤番顺县,复设番禺、顺德2县。

2、复设三水、新丰、澄海、南澳、琼山、万宁、保亭、阳山、始兴9县。

3、撤广州市西区、北区、中区、河南区、珠江区,设珠海、荔湾,越秀3区,撤广州市郊区,设黄埔、芳村、江村3区。

4、佛山专区的花县、从化县划归广州市。

5、雷南县更名徐闻县;雷北县更名雷州县;连平县更名和平县;连阳各族自治县更名连州各族自治县。

1961

1、复设佛冈、龙门、珠海、曲江、仁化、惠来、丰顺、平远、蕉岭、恩平、云浮、郁南、吴川、信宜、临高、白沙、陵水、昌江18县。

2、撤广四县,复设四会、广宁2县;撤德封县,复设德庆县,设封开县;撤两阳县,复设阳春、阳江2县,撤雷州县,复设海康、遂溪,廉江3县;撤定昌县,复设定安,屯昌2县。

3、复设县级肇庆市。

4、撤连州各族自治县,复设连县、连南瑶族僮族自治县。

5、江门专区更名肇庆专区。

6、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驻地由海口市迁至通什(后更名红旗)。

1962

1、撤连南瑶族僮族自治县,复设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僮族瑶族自治县

2、复设连平县

1963

1、复设惠阳专区,辖惠阳等11县。

2、肇庆专区的江门市和高鹤、新会、台山、开平、恩平5县划归佛山专区。

3、撤广州市黄埔、芳村、江村3区,设郊区。

4、设乳源瑶族自治县、

5、撤钦县,改设钦州僮族自治县。

6、广州市的佛冈县划归韶关专区

1964

复设惠州、北海2县级市。

1965

1、设梅县专区,辖梅县等7县

2、设斗门,揭西2县,复设惠东县。

3、连山僮族瑶族自治县更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1966

佛山、江门2市升格地级市。

1970

佛山、江门2市降格县级市。

1973

设广州市黄埔区。

1975

1、佛山地区番禺县,惠阳地区增城、龙门2县,韶关地区新丰县划归广州市。

2、韶关、汕头、佛山、江门、湛江、茂名、海口7市升格地级市。

3、韶关地区曲江县划归韶关市。

1978

设县级梅州市。

1979

1、撤宝安县,设地级深圳市;撤珠海县,设地级珠海市。

2、复设县级潮州市。

1981

1、设县级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

2、撤高鹤县,复设鹤山、高明2县。

1982

复设宝安县。

1983

1、设深圳市罗湖、上埗、南头、沙头角4区办事处。

2、撤韶关地区,辖县分别划归韶关、广州2市。

3、撤佛山地区,辖县分别划归佛山、江门、珠海3市。

4、撤汕头地区,辖县分别划归汕头市和惠阳地区。

5、撤湛江地区,辖县分别划归湛江、茂名、江门3市。

6、中山撤县设县级市。

7、撤梅县、梅州市合设县级梅县市。

8、撤潮安县。

1984

1、撤海南行政区公署,设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

2、撤崖县改设县级三亚市。

3、韶关市设浈江、北江、武江3区;珠海市设香洲区,佛山市设汾江、石湾2区;茂名市设茂南区;汕头市设同平、安平、公园、金砂、达濠、郊区6区;江门市设城区、郊区,湛江市设赤坎、霞山、坡头、郊区4区。

1985

1、广州市设天河、芳村2区。

2、东莞撤县设县级市。

1986

1、海口市升格地级市。

2、设县级通什市。

1987

1、广州市郊区更名白云区;佛山市汾江区更名城区。

2、撤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保亭、琼中2县分别改设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陵水、昌江、乐东,东方5县分别改设黎族自治县;三亚市升格地级市。

1988

1、广州市的新丰县划归韶关市。

2、撤河源县,设地级河源市,河源市设源城区和郊区,惠阳地区的和平、龙川、紫金、连平4县划归河源市

3、撤梅县地区和梅县市,设地级梅州市、梅江区和梅县,另辖蕉岭等6县。

4、撤惠阳地区,惠阳市升格地级市,设惠城区,另辖原地区的惠东等3县和广州市的龙门县。

5、设陆河县。

6、设地级汕尾市和城区,另辖海丰、陆丰、陆河3县

7、东莞、中山2市升格地级市。

8、撤阳江县,设地级阳江市,阳江市设江城区、阳东区和阳西县,另辖江门市的阳春市

9、撤肇庆地区,肇庆市升格地级市,肇庆市设端州、鼎湖2区,辖高要等10县

10、撤清远县,设地级清远市,清远市设清城区和清郊区,另辖广州市的佛冈县和韶关市的英德5县。

1990

深圳市撤罗湖、上埗、南头、沙头角4区办事处,设福田、罗湖、南山4区

1991

1、撤汕头市安平、同平、公园、金砂、达濠、郊区6区,设龙湖、金园、升平、达濠4区。

2、撤阳江市阳东区改设阳东县。

3、设潮安、揭东2县

4、潮州市升格地级市,潮州市设湘桥区,另辖潮安县和饶平县。

5、撤揭阳县,设地级揭阳市和榕城区,另辖揭东、揭西等4县。

1992

1、撤宝安县,设深圳市宝安、龙岗2区。

2、撤清远市清郊区,改设清新县。

3、顺德、台山、番禺、南海、云浮、新会6县分别撤县设县级市。

1993

1、撤河源市郊区设设东源县。

2、花县撤县设县级花都区。

3、开平、三水、普宁、罗定、潮阳、高州、高要、鹤山、四会、增城,廉江分别撤县设县级市。

1994

1、云浮市升格为地级市。设云城区,另辖新兴、郁南南2县及罗定市。

2、汕头市设河浦区。

3、江门市城区更名江海区、郊区更名蓬江区,湛江市城区更名麻章区。

4、连县撤县,设县级连州市、海康撤县设县级雷州市、英德。恩平、从化、澄海。高明、乐昌、阳春、惠阳、吴川,兴宁。化州分别撤县设县级市。

1995年

陆丰、信宜分别撤县设县级市。

1996

南雄撤县设县级市,设云安县。

1997

设深圳市盐田区

端溪文史创建于2015年9月,立足于发掘德庆人文历史,放眼泛德庆地区(即德庆曾经管辖过的包括今封开、云浮、郁南、罗定、信宜等地)以及肇庆地区乡土史情。你关注我,我致力于追寻历史本源。欢迎读者转发分享。在这里,您可以阅读许多关于德庆乃至肇庆人文历史的文章,希望能让您更加了解德庆(肇庆)历史,帮助您深入研究德庆(肇庆)文化。

其他公众号转载本公众号原创作品需取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