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妥善处理一起生态环境类行政非诉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判后释法工作,化解了当事人的疑惑与对立情绪,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2024年,磐石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当地某养殖场存在养殖粪污未及时收集贮存、露天堆放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大队当日立案侦查,审查后对该养殖场作出行政处罚。由于养殖场负责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执法大队对其加处罚款,并依法向昌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昌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确认该行政非诉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遂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并向养殖场送达了裁定书。
收到裁定书后,养殖场负责人满腹疑惑,联系办案法官提出质疑:“我看不懂裁定书,为啥非要交罚款?”面对当事人的不解,承办法官先从情感上理解其情绪,再逐条解释裁定书内容和相关法律依据。随着沟通深入,当事人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认可判决结果,主动向行政机关缴纳了罚款。
据了解,此案是昌邑法院推进判后答疑工作的典型案例。通过这一举措,既能让当事人真正理解法律规定和裁判结果,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避免“一案结多案生”。昌邑法院表示,将持续做好司法审判“后半篇文章”,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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