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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联程机票退费难
市场监管来调解
近日,一位市民反映:“我在旅行社买了一张联程机票,在航行过程中,由于个人签证问题,未赶上后半航程的航班,现要求商家针对误机后其他航程部分进行退款,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接诉首联后,天通苑南所工作人员迅速启动调解程序,第一时间联系旅行社客诉经理,了解全部事情经过并与客诉经理及订票员进行深入沟通,旅行社方认为“根据航空公司客规,针对联程机票产生的误机影响整个航程无法进行退费。”
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天通苑南所工作人员专门前往旅行社现场与旅行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向旅行社经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旅行社作为联程机票的销售方有责任提前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也代替市民表达了合理的诉求,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来解决双方纠纷。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和调解,商家最终表示愿意配合解决问题,联系航空公司一同处理解决市民的退费诉求,最终为市民申请退款到账25000余元,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今后,天通苑南所将继续以“改革提质年”为契机,以“金管家服务”为理念,以“首善标准、监管为民”为要求,全面提升服务温度、执法尺度与接诉力度,扎实推进接诉即办工作落实落细,营造“实干快干”良好氛围,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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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平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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