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清退倒不至于,优化确有可能。

1:成立社会工作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组建一个专门部门统筹基层治理,说明基层治理工作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2:去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文件明确提出,社区要按照万分之十八的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也就是每万人配备18名社区工作者,这个队伍规模可是不小的。

而且文件明确指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事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当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已经完成社会意见征集。

从修订草案来看,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说明基层组织会进一步加强。

一是修订内容中增加了工作保障。也就是说,村社区的日常运转和工作人员的待遇报酬,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而且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过去讲的可只是给予适当补贴。

二是修订内容中进一步细化了村社区的职责任务。特别是完善增加了涉及社会治理方面的内容,比如协助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和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帮扶重点人群等等工作。

这些都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工作,说明基层组织和工作人员仍是最为重要的力量,不会忽视和削弱。

4:不可确定的是地方财政状况。

这的确是社区工作人员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地方财政能不能给予充分保障。

毕竟,人员经费、运转经费、工作经费,都是需要真金白银的,不是一纸文件就能百分百解决的。

如果地方财政的确运行困难,肯定会对村社区组织有所影响。一方面是财政资金保障水平有可能下降,资金额度减少是有可能的;另一方面可能需要村社区多方自筹资金,尤其是要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多想办法。

所以,有村社区书记坦言,他们当书记,最首先的就是如何喊钱,保证正常运转。

5:人员优化或精简应是可能的。

马上就要面临基层组织换届了,估计会有人员方面的优化或精简。

比如,这次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都对选举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别是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相比以前有不小的变化,修订完善了不少内容,有兴趣的基层工作人员可以去认真学习一下。

那么,在人员的问题上,就有可能面临一些调整或优化。所以,有些社区工作人员需要深入基层、深入居民当中,不然也有可能选举不上的,那可能就得被清退了。

6:临时工作人员大概率会被清退。

估计有的地方早已经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了清退。

有位县领导说,现在有的社区工作人员太多了,一个社区干部往往还配有多名临时工作人员协助干活。

这其中,就是临时工作人员太多了。

现在有不少地方和单位都在逐步清理临时工作人员,甚至包括辅警也在清退,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7:基层组织需要加大动员社会力量的力度。

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就是,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因为,基层治理不可能都靠专业或专职人员来做事,更多的还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发挥基层自治的功能。

如此,不只是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还是真正提高社会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