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个19岁的外卖小哥,火海里把腿断了的大叔从6楼背下来,大叔给了60块钱感谢费,小伙说这钱够吃三天饭。就这事儿,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说大叔抠门,有人说这60块比黄金还重。
一、先还原现场:19岁的肩膀,扛起了一条命
7月18号下午,成都某医院的6楼。这个叫小江(化名)的小伙子,刚满19岁,内江人,职高暑假来成都送外卖。他的目标特别实在——给妈妈买部新手机。
那天他去医院送餐,刚到6楼就闻到一股烟味,抬头一看,火情已经起来了。正找安全出口呢,一个双腿打着绷带的大叔拽住他:"小伙子,求你背我下去,我动不了!"
你们想想那个场景:浓烟滚滚里,一个1.78米、170斤的小伙子,蹲下来让一个腿断了的成年人趴上来。小江后来自己说,当时感觉背上的人比自己重多了,每走一步腿都在抖,汗珠子砸在楼梯上能溅起来。但就凭着一股子劲,硬是从6楼挪到了1楼。
到了楼下,大叔哆哆嗦嗦掏出手机,让小江开收款码,转了60块钱。小江当时就懵了,他后来跟记者说:"我觉得这钱太多了,搬运工搬次东西才10块呢。"
更暖的是,外卖平台后来给了5000块见义勇为奖,小伙拿到钱第一反应是"这下能给妈妈买手机了"。
事情报道后,网友吵翻了天:60块到底是寒碜还是滚烫?
"救了命就给60?打发要饭的呢?换我宁可不要,至少落个心安。"
"你们看大叔腿断了还没人陪,估计是真没钱。60块可能是他身上所有现金了,不然为啥不多不少刚好60?"
说实话,一开始也觉得60块有点...但仔细琢磨琢磨,小江那句话太关键了:"这钱够我吃三天饭了"。咱们算笔账,成都的盒饭现在15-20块,60块确实够三餐对付三天。对一个暑假打工的学生来说,这不是小数目。
更重要的是,大叔当时刚从火海里出来,身上可能就带了这么多钱。你们想啊,住院的人一般不会带太多现金,60块说不定是他准备买晚饭或者应急的。这种时候能掏出来的,可能真的是全部家当了。
二、从法律层面分析:救人者该不该要钱?受助者该给多少?
第一个问题:小伙救人是义务吗?不救犯法吗?
明确告诉大家:不救不犯法!咱们国家法律里,只有两种情况必须救人:一是你是医生、消防员这种有法定职责的人;二是这个危险是你造成的。像小江这种路人,就算不救,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反过来说,救人者的损失必须得赔!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无力承担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就是说小江如果在救人时受伤了,医药费、误工费都该由引起火灾的人出;如果找不到放火的人,那大叔就得承担这些费用。
第二个问题:60块钱算不算"适当补偿"?
法律里的"适当补偿"没说具体数额,得看这几个因素:
1.救人者付出的代价(体力、时间、可能的损失);
2.受助者的经济能力(大叔腿断了住院,估计经济条件一般);
3.被救利益的价值(一条命肯定是无价的)。
从这三点来看,60块钱在法律上完全说得通。因为法律没规定必须按"命的价值"来给钱,而是看双方的实际情况。大叔要是亿万富翁给60块,那肯定说不过去;但他要是个普通病人,60块可能真的是能力范围内的"适当"。
第三个问题:平台给的5000块,要不要交税?
这个很多人不知道!见义勇为的奖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是免征个税的。所以小江拿到的5000块,一分钱都不用交给国家,放心花!
这个世界啊,从来都不缺锦上添花,缺的是那些在危难时刻,愿意伸出手的普通人。就像小江这样,用19岁的肩膀,扛起了比自己体重还重的担当。这样的年轻人,值得我们所有人点一个大大的赞!
读者朋友们,你们觉得这60块钱到底多不多?要是你们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做?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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