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案始末:转账 200 万仍被害
在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的时代,网红们凭借自身才艺与努力,在虚拟世界中收获名利。然而,这背后也隐藏着诸多危险与挑战。罗大美,一位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就遭遇了令人痛心的悲剧,在转账 200 万后仍被残忍杀害。
罗大美,本名尚某锋,1993 年出生于河南许昌。他自幼热爱戏曲,后进入专业戏曲学校学习旦角。2017 - 2018 年左右,罗大美顺应时代潮流,投身网络直播带货领域。凭借出色的表现,到 2019 年,他的收入已颇为可观。失联前,他的工作室有十来名员工,还在南阳购置了房产和车辆,成为家中的顶梁柱。在抖音平台,他共发布 398 个短视频作品,收获 138.2 万粉丝和 2011.3 万点赞。
案件的主犯余某生,初中肄业且无业,有着多次犯罪前科。2001 年,他因抢劫罪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1 年,再次因抢劫罪获刑四年。案发前,余某生已债台高筑。知情人士透露,他与罗大美相识,罗大美此前因纠纷曾请余某生出面解决,但后来察觉其难缠,便刻意保持距离。被告人沙某姣小学毕业,同样无业,与余某生在南阳城区租房同居,对外以男女朋友相称,实际上余某生还帮她介绍嫖客并掌控所得钱财。另一名被告人杨某,初中肄业,是南阳某整形医院业务员,曾跟着余某生混社会,也是罗大美信任的人。
2023 年 7 月 5 日晚,罪恶的齿轮开始转动。余某生通过杨某将罗大美骗至自己位于南阳市区的出租房内。罗大美一到,余某生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和透明胶带将其捆绑控制,随后伙同沙某姣将罗大美转移至南召县一处偏僻民房。次日凌晨,在这个隐秘之地,余某生威逼罗大美向沙某姣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内转账 100 多万元。为稳住罗大美的家人,余某生用罗大美的微信陆续给其家人发消息,编造 “开车撞人了”“要出去躲两天” 等谎言。7 月 7 日,余某生再次威逼罗大美转账约 100 万元,在获取 200 余万元后,竟狠下杀手,勒住罗大美脖颈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运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山上自家红薯窖中藏尸。
罗大美家属最初被余某生发送的虚假信息误导,误认为罗大美酒后驾车撞人在自行处理,未及时报警。直到 8 月 28 日,家人才发现异常并报警,此时距罗大美失踪已超 50 天。,未及时报警。直到 8 月 28 日,家人才发现异常并报警,此时距罗大美失踪已超 50 天。报警后一周左右,家属接到罗大美遇害的噩耗,其尸体于 9 月初被找到。经鉴定,罗大美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余某生作案后,将部分账款藏匿至亲戚处(其亲戚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拘留),随后潜逃到缅甸赌场,豪赌数日,将大部分赃款挥霍一空。8 月 31 日,余某生从缅甸偷越国境回南阳探风声时,被边防民警抓获,随后移交南召警方。而沙某姣和杨某,在余某生被抓获之前已在南阳落网。
2024 年 9 月 6 日下午 3 时,罗大美遇害案在南召县人民法院举行庭前会议,罗大美家人要求公开审理,但被告方不同意。2025 年 2 月 28 日,该案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次为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主犯余某生死刑,判处沙某姣、杨某在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之间。然而在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当庭翻供,否认转账为抢劫,称是被害人自愿赠予,还称与罗大美是多年好友,其死亡纯属意外。余某生甚至自称在境外回云南被抓时,是对被害人愧疚,想回来赚钱还给被害人父母。案件择期宣判。
7 月 29 日上午 9 时,该案一审二次开庭,此次庭审结合退补侦查新证据进行质证,仍不公开审理。中午庭审结束后,案件择期宣判。罗大美家属表示,凶手抢劫罗大美现金达 216 万元,还有首饰、手表等物品价值数十万元,均被余某生在缅甸赌博挥霍。在罗大美遇害后,余某生还登录其支付宝账户,使用花呗套现两万五千余元。家属们认为三名被告人属 “严密分工的犯罪团伙”,希望法律严惩凶手,还他们一个公道。目前,罗大美家人仍在等待法律给出公正的裁决,让逝者得以安息,也让正义得以伸张。这起案件也为整个社会敲响警钟,在关注网红光鲜一面的同时,更要重视其背后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与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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