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
这两天,释永信虽未被斩首,但被舆论拉出来示众!
在网络舆论里,臭鸡蛋,臭袜子,烂菜叶子扔得释永信这个大和尚,满头满脸都是。
他的女人,他的私生子,他的商业版图,他的阴谋篡权等不堪过往,被广大网友拿出来口诛笔伐。
骂完了,还不忘跺几脚。
可以说,虽然谁都未见到释永信的真身,但他已经被判了刑!
被网络,被舆论,被广大网友判了刑。
口水骂干,喝杯冰镇酸梅汤清醒下头脑后,有网友终于醒悟了过来。
我说各位,释永信好像只犯了一个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啊,怎么搞得像全民公敌一样了呢?
还有网友调侃称,释永信犯了什么罪我不管,但他必须把补肾的方子交出来。
更让网友们在头脑里问了十万个为什么的是:十年前,这么多的人举报释永信,这么大的力度曝光释永信,都没有起到任何卵用。为什么突然间,都没有人举报他曝光他,释永信就突然就失联了?
对,就是失联。
因为,至今,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发过官宣称,释永信涉嫌违法犯罪,已对其采取了法律措施或纪律监察措施。
说到底,我们现在只知道释永信在道德上犯了错,在经济上有问题,但知道他在刑法上犯了什么罪。
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讲一下法律。
“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这个信息,是少林寺管委会发出来“官方通报”。
这个“官方通报”,代表的是少林寺这所寺庙,而不是有关部门。
所以,这个通告,是不权威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因为释永信除了“少林方丈”这个职务外,他还是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人大代表,政协常委。
这些,是正儿八经的官方身份。
少林寺管委会,就没资格发这个通告。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释永信这样的半官方公众人物,如果涉嫌违法犯罪了,常规下需经过“立案—传唤—审查—通报”这些基本程序。
四道程序,缺一不可。
前面的三道程序,我们或许没资格知道。
但既然网络上都炒得沸沸扬扬了,有关部门的“官方通报”这道程序,公众必须知情吧。
所谓的有关部门,要么是公安机关,要么是联合调查组,要么是纪委监察部门。
再退一步而求其次,最起码佛教协会应该站出来发通告吧。
可这些,统统没有。
用“少林寺管委会”来代替有关部门发出这个通告,算个什么东东呢,你有这个资格吗?
所以,直到今天,我们只知道释永信要遭殃了。
但没有人告诉我们:他现在在哪里?涉嫌罪名?正接受什么机构的调查?
太诡异了,太不符情理了,太不符法律程序了。
如果缺少了有关部门的这些法律程序,就有可能出现这么一个戏剧性结果:
某月某日,有关部门突然发一则正儿八经的通告,说“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系谣言。
然后,释永信虎躯一震: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如果真出现这戏剧性的一幕,让我等公众,情何以堪?
那些骂过释永信的人,是不是得排着队,去法院领取释永信状告“侵其权”,“诽其谤”的法院传票?
所以,面对释永信事件,我们要的不仅仅是情绪,更需要事实和真相。
如果释永信犯罪了,我们需要的是他在法律上的犯罪,而不是在网络舆论里的犯罪。
如果释永信被判死刑了,我们要看到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拉上刑场枪毙的,而不是被网友和媒体的口水淹死的。
我们必须直面的是,释永信的事,不是裤裆里的事,也不是寺庙的事,更不是商业的事,而是程序和法律的事。
佛钟可以不敲,但程序和法律,不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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