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在摆放手机,没注意前面的货车,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7月22日,在S30贺西高速来宾象州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幸运的是,车上驾乘人员因规范系好安全带,在车辆严重受损的情况下毫发无伤。
当天21时12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接到报警:在S30贺西高速301公里900米处,一辆车牌号为桂BN***8的白色小型轿车追尾前方车牌号为桂A2***9的轻型厢式货车,撞击导致小车车头严重损毁,前保险杠脱落,引擎盖严重变形,挡风玻璃破碎。货车左后灯损坏及后保险杠变形。
“当时是什么情况?”面对交警的询问,小车司机熊某心有余悸地回忆着当时的情况,“当时我在摆手机支架,就低头两秒,等我抬头就看见货车尾巴了,雨太大看不清距离,刹车踩到底也没用。”
货车司机吴某说道:“当时我正常走在慢车道,突然听见‘哐当’一声,车屁股像被重锤砸了一样,整个人往前蹿了一下。”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多亏绑了安全带,不然非得撞在前排扶手上。”
公安机关依法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熊某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未保持安全车距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需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来宾交警提醒
1.严守安全车距:尤其雨雾等恶劣天气,务必成倍增加与前车间距,预留充足反应时间和制动距离。
2.杜绝分心驾驶:行车时,双手紧握方向盘,双眼专注前方,任何操作手机、调节设备等动作都应在停车后进行。
3.全程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无论前排还是后排,所有乘员务必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安全无小事,守法文明行。请时刻谨记:平安,才是回家最近、最快的路!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盘罗婷 编辑:彭子峻
视频:杨子娆 来源:高速二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 39起!来宾交警夏季酒驾整治再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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