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3日,吉先生专程来到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暖人心 尽职尽责保平安”的大红锦旗送到办案交警手中,对交警高效履职、维护正义表达诚挚谢意。
2025年7月20日,汉寿县辰阳路与观湖巷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陈某驾驶三轮载客摩托车直行时,与一辆右转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所幸事故仅导致小轿车刮擦,并未造成其他损失。
事故发生后,小轿车司机吉先生立即下车查看车损情况,并尝试与三轮车驾驶人陈某进行沟通,然而,陈某始终拒绝下车,双方僵持约4分钟后,陈某竟驾车逃离了现场,吉先生随即报警求助。
接报警后,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并锁定了三轮车驾驶人陈某身份信息,通过其家属劝解,最终使其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次日一早,陈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积极向小车司机吉先生,履行了赔偿义务。
目前,陈某(男,63岁,汉寿县蒋家嘴镇人)因准驾不符、未按规定投保、肇事逃逸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740元,驾驶证记15分处罚。
汉寿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查看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第一时间救治伤员,切勿心存侥幸 逃避责任,肇事逃逸的后果必然是面临法律的制裁。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刘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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