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两套账,买卖、虚开发票,普遍存在于中小企业里。这些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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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设立两套账

税局开出两倍罚款6000多万!

案件大致经过:

该公司采取“两套账”的方式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共计销售钢材275722295.67元,设立两套账本,隐瞒销售收入。在此期间已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收入85639708.12元,核实你公司以账外经营方式隐瞒钢材销售收入共计190082587.55元,共计少缴增值税30055891.45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追缴增值税30055891.45元、企业所得税2679047.3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03912.40元、教育费附加901676.74元、地方教育附加601117.84元、印花税91347.38元、水利建设基金156776.21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偷税金额为增值税30055891.4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03912.40元、企业所得税2679047.31元、印花税91347.38元,合计34930198.54元,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两倍罚款,罚款金额为69860397.08元。

两套账对财务来讲就是噩梦。

这个案例让我想起之前曝光过的山东某公司存在八套账!哪八套?

(1)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账叫做-----管理账

(2)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账叫做-----税务账

(3)为了贷款需要的账-------银行账

(4)为了海关检查的账-------海关账

(5)为了申请高新资格的账----高新账

(6)为了应付社保检查的账----社保账

(7)为了应付财政拨款检查的账----财政补贴账

(8)为了应付残疾人保证金稽核的账---残保账

最终后果:

该企业补缴3349万元的增值税,加上0.5倍罚款合计需要补缴近4500万元税款!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以及财务负责人都已经接受处罚。

案件警示:

1、营改增之前玩票是“钱的问题”,营改增之后玩票可是“命的问题”,切不可盲目冒险,切记不要触碰发票红线;

2、营改增后“过票”的春天已经落幕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升级,是压倒过票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企业妄想企图再通过“虚开虚抵”来获取非法利益的时代随着金三的上线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02

两套账、买票违法!

会计人明知不可为而不得为之

无奈一、两套账

就是我们平时俗称的内账和外账。

做两套账的公司老板、会计主管、会计,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一、《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会计法中规定的量刑(第42条),如下:

二、《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

无奈二、买发票

买的发票大部分来自虚开,买票与卖票同属虚开发票罪。最近两年,国家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骗税行为,因虚开被抓这样的新闻已经见怪不怪!

虚开发票的几种常见情景,可能你身边也有!

1.专以卖票为生的空壳公司,不交税,开完就走逃,你买他的票,下月抵扣就会提示异常。

2.享受小微免增值税优惠,还有免税额度没用完,“很有义气”的给你开点普票,抵企业所得税。

3.我收的农产品虽然是免税普票或者税率3%的专票,但是我能享受10%的进项计算抵扣,我不想留抵税那么多,给你开点专票吧,于是你就买了。

4.公司面向的主要是个人客户,不要票,所以这部分营业额就开票给别人,转手赚点手续费。

买票、卖票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会计人现阶段遇到最大的两个大问题:

1、工资固定不高,出了事情第一个出来承担责任;什么事情都是听从老板的吩咐,做凭证都是也是根据上级的要求,没有业绩奖金,承担的法律风险最高,出了是事第一个找的就是会计。

2、被税务稽查,证明自己很难;大部分企业会安排会计人做假账,销毁凭证、会计账簿、买卖发票等违法工作,自己没办法不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你拿别人的钱不把事情办好能说得过去吗?但是一旦出事了,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受人指使的。毕竟是由会计人亲自操作的,想证明自己只是一个执行者,而不是主导者,很难!

一句话总结:会计人工资低,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03

国家正式出手,

会计人终于可以安心了

这些偷税漏税的“技巧”,令会计人心惊胆战、身陷囹圄的行为,都将消失!

为什么?

一、财政部明令禁止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赋予的职责,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账外设账和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有关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会计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情况的重点检查,依法惩处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以及会计中介机构低价恶性竞争、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行为。

财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管职责,有效发挥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单位自律的各自优势,争取其他监管部门支持协同,切实改进和加强会计监管,指导、督促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得到有效落实。

区块链发票全国推行势在必行

区块链发票虽然目前主要在深圳进行试点,但全国推行势在必得。区块链发票完全依靠算法,脱离人力。说白了,当你完成一笔交易后,这笔交易数据就是一张“发票”了,你的钱、支付时间和地点、支付方式都会被记录下来。

然后它会使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各种渠道,链接所有的人,包括你、你的客户、你企业的员工、以及税务局等每一个发票干系人。这时候完全符合了区块链的特点,信息透明化,不可篡改。

所以这样一张“区块链发票”,每个环节都可追溯、信息不可篡改、数据不会丢失。要造假,难!

税务监管环境严格,逃税风险太大!

(1)费用异常

举个例子:你一家互联网公司找的汽车加油替票,油费都快赶上人家跑运输的了。

金税三期系统设置了很多项指标监控,超过设定,就会自动预警!来不来查就是他的事了。

(2)员工举报

有很多税务稽查案件都是经群众举报的,至于这个“群众”是谁,是谁这么清楚你的底细?有句话叫:最坚固的堡垒,往往是在内部攻破的。

(3)大数据比对,囚徒原理

金税三期系统会将购销发票进行交叉比对,你的进项就是别人的销项,一环扣一环,别人交税了,你才能抵扣。

金税三期电子底账,它能够轻松的知道你的企业买过多少厂房、有多少机台、买过几辆车、给车加过多少油(通过发票 ),通过同行业和供应链上下游比对还不知道你企业真实的利润、是否经营不善、有没有破产风险等。

(4)银税互动,信息共享

当你被税局怀疑偷税的时候,银行可以协助税局去查你的企业账户流水,法人账户流水,相关人员的账户流水!因为反洗钱的缘故,央行已经加大对私人账户大额收支的监管力度,对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收编”监管。

两套账、买票、卖票、隐报收入的,该收手时,就收手吧。

04

如果被迫做假账

财务如何保护自己?

一、运用好法律武器

《会计法》虽然对做假账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无疑也是财务人员的保护神!在对外出具报表等事项的时候,一定要经过领导签字允许,做到业务留痕,一旦以后出现问题也能够留有后手。

二、坚守自己的底线

作为一名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我们一定要坚守职业道德准则!尤其是不要触碰到虚开发票这条红线!在房贷车贷与法律红线之间做好选择!

三、不要轻易接手“烂摊子”

虽然找工作不易,但是一定要关注企业的诚信状况选好老板。如果企业的账目很混乱,一旦接手,后期如果出现一些违法状况,也很容易引火上身。

四、不要突发奇想建议老板设置“两套账”、“多套账”

两套账的公司被判刑的会计比比皆是。没有查不出来的“内外账”。

五、会计凭证、账本等不要随意销毁

记住: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会计凭证账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来15年延长到30年,即便是公司经营不下去提前注销,也要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保管至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销毁。

六、不断学习,吸收新知识

有些事情可能并不需要通过“假账”这一种形式来解决,可以通过一些正常的筹划来轻松解决,这也就要求财务人员要学习好专业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并且及时更新。

文 章 来 源 : 财务第一教室,税 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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